第1章

你好,神秘法医[福尔摩斯] 山海十八 4526 2025-12-26 08:54:12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威廉莎士比亚』

众所周知,伦敦痴迷雨水。

1872年10月31日,这座城却持续放晴五天,没有降下一滴雨。

呼啸的寒风似乎也在暗暗腹诽,伦敦的天气好到快要见鬼了。

今天是万圣夜。夜间六点,街上张灯结彩。

灯,是南瓜灯。烛光幽幽,从南瓜被雕凿的眼珠与大嘴中缓缓淌出。

莫伦感觉灵魂仿佛被山呼海啸的力量裹挟,经历了一场高空蹦极后突然停下。

从眩晕中睁眼,发现面朝右侧,躺倒在一条阴冷暗巷中。

戴着羊皮手套,正攥着半旧不新的手提包。

身着典型的19世纪70年代巴斯尔式裙,很大众化的款式,很普通的面料,并不昂贵。

这不是原来的身体,她穿越了。

莫伦记得在解剖室熬夜加班时突发心绞痛。

当时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过劳真的会猝死,随后眼前一黑。再睁眼,借尸还魂,接受了原主记忆。

自己来到两百年前的维多利亚时代。

与这具身体同名同姓,都叫莫伦海勒。

原主今年21岁,没有兄弟姐妹。母亲三年前因流感去世,父亲是没名气的普通牙医,也在五个月前因胃病去世。

她三年前从北伦敦学院毕业,在父亲的牙科诊所做过一段时间的助手。

父亲去世,她继承了遗产。

不多不少,一套祖传的伦敦小房子与二百英镑现金。这些钱能让人几年不被饿死,但无法让人在家享受躺平。

三个月前,找到一份距家步行半小时的工作。

「查尔斯电报公司」的电报员,每周单休一天,每天上班十小时,第一年的年薪35英镑。

在伦敦几百万人中,原主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因为一场事故,今夜戛然而止。

小巷不见第二人。

百米外的巷尾,南瓜灯在枝头龇牙咧嘴,仅有它见证了刚刚发生的穿越时空与死而复生。

几分钟前,原主走进伦苏格兰场附近的小巷,这是她下班回家常走的一条路。

小巷约二百米长,有零星几盏煤气街灯照亮路面。

尽管天黑后人流稀少,因为这里靠近伦敦警察局,她走了三个月,一直都很安全。

今天,原主照常走路。

巷内没有其他人,走到中段,忽然感到背后起风。

一个陌生男人从后方快跑冲向她,要抢她的手提包。

她下意识紧紧抓着包,脑子一片空白。关于包的拉扯没有持续几秒,左手手腕一疼。

男人不再抢包,改拽手链。

在扯断银手链后,狠推她一把,头也不回地从巷尾逃走。

抢劫来得快去得快,不超过半分钟。

原主吓到忘了呼救,猝不及防地被推,脚一歪,摔在地上。

很不幸,她向右倒地时没来得及用手撑一把,侧脑撞上了地面凸起的石块。顿时头疼欲裂,似听到脑中的血管爆裂,当场死亡。

莫伦打开手提包,先看了怀表,显示“18:12:49”。

原主进入小巷时听到18点整的钟声,从巷口走到倒地位置一般需要2分钟。

现在距离案发堪堪过去十分钟左右,却足以让劫匪逃之夭夭。

莫伦放下怀表,取出折叠镜。

镜中照出与上辈子九成相似的长相,也都是黑发蓝眸。没有细看脸,先侧头观察刚才被重击的部位。

——右脑翼点。

是额骨、顶骨、颞骨与蝶骨的交汇处,也是颅骨骨板最薄弱的地方。在这个H形骨缝内侧,有脑膜中动脉前支经过。

解剖学的描述可能不太好解,东方惯常称呼此部位“太阳穴”。

此处被重击会引发脑动脉出血破裂,有概率会导致迅速死亡。

莫伦对着镜子反复查看。拨开头发,又拭去脑袋侧面未干涸的血迹,却根本找不到哪里有伤。原先染血的皮肤位置,伤口彻底不见了。

她也没感到脑部有丝毫不适。接受了记忆后,短短几秒眩晕感全部消失。头脑清明,精力充沛。

如果不是崴了一下的右脚脚踝还在发痛,几乎无法证明这具身体刚刚经历了重伤至死。

太奇妙了!

莫伦眼神灼灼,手指抚过右脑翼点。

借尸还魂究竟是什么科学原,居然能瞬间治愈重伤,令人好奇这颗脑袋是否存在非同寻常的构造。

她的指尖微微颤动,似握住一把冰冷的解剖刀就要精准地切向自己的脑袋。

下一秒,若无其事收回手。

过劳猝死的前车之鉴,历历在目。这辈子不会重蹈覆辙,也该过得闲适一些。

最关键,她无法给这具身体来一次尸检。

莫伦收起镜子,弯起右腿。仔细触诊肿起的脚踝,确定是踝关节前脱位。

保持屈膝与足部背伸的状态,双手使出巧劲,面不改色地迅速将脱臼的骨骼关节复位。

环视四周,没有找到木板等固定受伤脚踝的支具。

是撕裙子弄点布条凑合固定?还是大喊出声寻求帮助?

莫伦选择先取出包里的笔记本与复写纸。

原主因为电报员的工作性质,习惯性在包里放几张复写纸。眼下,它起到了一个书写之外的作用,可以提取鞋印。

莫伦双手借力撑地,往左侧平移半米。

那里有一个7.5英码的胶鞋鞋印,是劫匪留下的。朝前与向后看去,能依稀看出劫匪足迹的走向。

利用复写纸表面的油墨能粘附灰尘,采用按压法去提取鞋印。

熟能生巧地操作,先把复写纸覆在鞋印上,再撕一大张笔记本内页白纸,把它盖在复写纸上。一手固定,另一手数次按压白纸,把足迹顺利地印到复写纸上。

再将复写纸平铺夹入笔记本,与磕破原主脑袋的染血石块一起放入手提包。

莫伦不了解这个时代的苏格兰场如何调查,对案发现场的痕迹检测程序又完善到了哪一步,只能先自行取证一份。

这时,一道脚步声进入巷尾。

青年男人走进巷子三四十米后,不确定地问:“海勒小姐?是您吗?”

莫伦听出来,这是原主认识的声音。

昏黄光线照出男人的大致身形,来者是萨米沃尔先生。

从记忆看,原主与沃尔先生不仅是认识。相识近一个月,互相萌生出好感。

沃尔,今年28岁,「杰克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

往年他常在海外出差,一个半月前从西非回到伦敦。即将迈入三十岁,不想再四处奔波。他在伦敦有房产,往后就在这里定居生活。

两人就职的公司分别位于同一条街的两端,午休时在咖啡店遇到了几次,慢慢熟悉起来。

沃尔文质彬彬,与原主相处越久,对她越体贴。

从赠送她喜欢的鲜花到相约公园散步,两人从未冷场,总能愉悦地聊天。

“是我,您没看错。”

莫伦回答沃尔,似乎满腔欣喜。“上帝保佑我,沃尔先生,竟是您来了!”

沃尔立刻快跑过来,“您怎么了?”

莫伦:“我的右脚扭伤了。”

“上帝啊!发生了什么?”

沃尔看向坐在地上的莫伦,与她的眼神对了正着。

今夜,莫伦似乎多了一种蛊惑人心的力量,让她本就妍丽的容颜更添迷人气息。

一双矢车菊蓝的眼眸隐隐泛着水光,眼角还微微泛红。

莫伦的目光无声,却似涓涓细流淌出悦耳声音。

仿佛低语询问,当一束柔美的矢车菊被狂风侵扰,遇上最信赖的赏花人时,可不可以获得他的庇护?

沃尔心中一喜,不假思索地弯腰伸手就要将人抱起来。

没有哪一刻像这一刻,恨不得倾尽所有去怜惜眼前人,把她拥入怀中,不忍她受到一点伤害。

莫伦却轻巧侧身避过那双手,语气宛如发自内心的欢喜。

“见到您,真的太好了,可我不便直接站起来。沃尔先生,您能帮我去「玛利亚诊所」借一辆轮椅吗?您知道这家诊所在哪里吗?”

沃尔的双手落了空,后知后觉发现这个动作冒失了。显然,比起被他抱着,使用轮椅更符合两人现在的关系。

“我知道「玛利亚诊所」,出了巷尾左转走一百米,斜对角就是诊所。这家小诊所营业到很晚,现在应该还开着。我这就去借轮椅。”

沃尔转身欲走,又回头问:“您一个人留在这里没问题?您怎么会扭伤脚的,没别的伤吧?”

莫伦似乎惊魂未定,却又要体贴地不引起对方的焦虑。

“不用担心,我没别的伤。只是在十分钟前被人抢走了一条手链,又被推了一把才会摔倒。抢劫犯早就跑远了。”

沃尔瞪大眼睛,惊呼:“什么!您被抢劫了?!居然会发生这种事。这里距离苏格兰场不超半英里,伦敦的这些臭虫们太猖狂了!”

莫伦暗道确实猖狂,猖狂到古怪。

距离伦敦警察厅不满800米的小巷,三个月来无事发生。

今夜,有人抢劫一位衣着普通的女性,而且只抢走一条价值不超1英镑的手链。

沃尔语气焦急,再次弯下腰。

“这里发生了劫案,您不能一个人待着,我抱您去路口人多的地方吧。”

莫伦似羞涩地低下头,再次拒绝。

“万一扯到脚伤就不好了,还是坐轮椅稳妥一些。你不放心的话,不如去路口找人帮忙到诊所跑一趟?”

沃尔抿了抿唇,还是点头了。“好吧,我去找人。”

沃尔转身快跑向巷尾。

莫伦一脸依赖对方的表情,眼中却古井无波,认真观察着沃尔奔跑的背影。

不一样。

萨米沃尔与劫匪的跑步姿势不同,两者的身高体型也不同。

莫伦逐帧复盘原主的记忆。

原主站立时遭遇劫匪,劫匪比她稍稍矮一点,是1.73m高。沃尔比她略高,是1.78m。

再说体型,沃伦不胖不瘦,而劫匪体型消瘦。

如果身高与体重能通过迅速变装作假,但人体散发的气味很难在十分钟内彻底变化。

劫匪身上混杂着汗臭与烟酒味,沃夫没有丝毫相似气息,反而散发淡淡的古龙水香气。

莫伦飞速对比两者差异。

不怪她多疑,经验告诉她“凶手喜欢回到案发现场”。

另外,谁让萨米沃尔好巧不巧这个时间点出现。

比起相信英雄救美的邂逅,她本能地质疑巧合的背后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

话说回来,原主家世普通,算不上富裕。没有感情史,生活或工作中不曾与谁发生过剧烈矛盾冲突。

被抢走的手链也是商铺的大众款式。唯一的特别点,那是已逝母亲送的礼物,很有纪念意义。

莫伦思索着,是否存在某些原主没注意到的细节导致劫案发生?

或者,今夜的抢劫只是一起随机事件?劫匪冲动作案,不在意具体金额,看见好对付的年轻女人就动手,抢到多少都不亏?

沃尔很快跑了回来,气喘吁吁地说:“我在路口找了报童,很快就能借来轮椅。”

他弯下腰,关心地问:“具体发生了什么?劫匪一共有几人?”

莫伦:“只有一个劫匪,不知道为什么会盯上我。突然从背后跑来想抢我的包,我紧抓包,他马上改扯我的手链,扯断抢走后就飞奔逃了。”

沃尔:“是您一直戴着的银手链?”

莫伦点头。

沃尔:“我记得您以前说过,那是您母亲赠送的礼物。这个劫匪太可恶了,竟然把如此重要的东西从您身上盗走。”

沃尔又问:“对了,您求救了吗?刚才巷子里只有您?是不是有谁去追劫匪了?”

“没有其他人。”

莫伦看向沃尔,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抱歉,我吓傻了,没有大声呼救。”

沃尔立刻说:“好姑娘,这完全不是您的错,您不必自责。您还记得劫匪长成什么样子吗?我设法去找一找。”

莫伦:“他戴了鸭舌帽,遮住了上半张脸。下半张脸被红棕色的络腮胡盖住,也看不清楚。”

沃尔安慰:“胡子也是一条线索。”

说着,他索性也坐到地上。

“别怕,今天的事只是个例。如果您需要,之后我每天接您下班。”

莫伦感谢地笑了笑,但没给出肯定回应。

先不谈她怀疑沃尔,退一万步真到了要人护送的地步,她会出钱雇人,而不是延续原主与沃尔先生的感情。

沃尔没听到明确回应,也没表露失落。

转而说:“我经手过一些伦敦劫匪与小偷的官司,这些人往往会拉帮结派。如果打劫您的盗贼不是独来独往,给我一点时间,有可能寻回手链,但……”

莫伦明白后半句。蟹有蟹路,虾有虾道。

盗窃行当的潜规则,也许可以让人出价赎回手链,却不一定能让抢劫者认罪。

“沃尔先生,太劳您费心了。如果能找回母亲留给我的礼物,我已经很满足了。”

莫伦嘴上不求更多,却已经暗下决心。

不论这辈子是否重操旧业,至少要为原主讨回公道。

世上只有她知道真相,今夜在小巷里不是失去了一条手链,而是断送了一条人命。

一笔血债,岂能轻飘飘揭过。

两人谈话间,报童借来了轮椅。

莫伦明显感觉到脚痛在一点点消退,但继续将行动不便演得逼真,被推到了诊所。

医生没查出她的右脚踝经历脱臼,只查出了有些扭伤。

保险起见打了石膏。讲了一些注意事项,提供轮椅与拐杖的租赁服务,表示一周后来拆石膏。

沃尔刚想问莫伦,是直接送她回家,还是先绕道餐厅?

为脚伤折腾好一会,已是晚上七点半,到了晚餐时间。

此时,莫伦似自然而然地转头说:“我想去先去苏格兰场。尽早报案,说不定能更快找回手链。”

沃尔猛地脚步一顿。

莫伦扫了一眼在推轮椅的那双手。

捕捉到沃尔的瞬间动作变化,十指死死地握住轮椅手柄,也看清他黄金袖扣上的精致浮雕图案——「忍冬花」。

不等气氛凝固,沃尔迅速放松。

仿佛不存在一瞬紧绷,他柔声建议:“不如送您回家后,我替您去报案。您受了惊吓,何必亲自再走一趟苏格兰场去看警员的脸色。”

“没关系,只有七八分钟的路程。”

莫伦仿佛很感谢沃尔的照顾,又不好意思地说:“总不能什么事都麻烦您,反正顺路,我可以自己去做笔录。”

沃尔没再劝,“好,那就先去警局。但我要说明,您不必觉得是给我添麻烦。”

沃尔情真意切地说:

“能帮到您,我感到很幸运。今天,我很庆幸为取周末的歌剧门票路过了斧头巷,否则一定会责怪自己没能第一时间照顾您。”

听听!

多么动人的说辞,多么自然的解释。这个男人很顺成章地解释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劫案发生地。

莫伦回以浅浅一笑,但在心底打上重重的问号。

幸运吗?沃尔的幸运,是否建立在原主的不幸上?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很快到了苏格兰场。

莫伦看向这栋陌生的建筑。

1872年的苏格兰场显然与两百年后不同。后来历经迁址,伦敦警察局已不在这个位置。

上辈子第一次去苏格兰场,是受邀参加协助破案。当时她提前到了,听到接待员们的闲谈。

警员A:“这次特聘的海勒教授,听说挺年轻的,她正常吗?是不是电视剧里那种嗜血法医,或有常人招架不住的古怪嗜好?”

警员B:“你想象力太丰富了,可以去做编剧了。”

警员A:“嘿!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那些不正经的法医太酷了!”

往事一闪而逝。

莫伦垂眸,掩去一霎的眼神波动。

谁能想到会穿越时空,更想不到来到十九世纪的第一晚是去警局。

——还别说,这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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