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医家篇12千金药方与安史之乱

远在邺城的何晏仿佛感受到张仲景的怨念,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他心惊胆战的瞅着“五石散有毒”一行字眼,心道不会吧不会吧,他爱吃五石散,只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小爱好而已,连曹操都没说过他,天女上纲上线做什么。

五石散的功效确实很棒呀,吸久了皮肤白嫩嫩的都不用敷粉。

男子有一点爱美之心又不是何错事,只不过多吸亿点点粉,有嘎掉的风险而已.....

再说了,人家学他吸粉,跟他有什么关系?

何晏理直气壮的挺起胸膛。

曹丕走进来,幸灾乐祸道:“喂,父亲找你。”

何晏一惊:“父亲唤我有事?”

曹丕厌恶地看着他:“谁是你父亲?你该唤曹公。”

父亲的称呼只有他与曹植配喊,何晏算什么东西?

何晏说:“曹公娶了我母亲,我叫他一声父亲有何不可,丕公子未免太小气。”

曹丕冷笑一声,懒得与何晏争辩,对方仗着曹操的宠爱一向无所顾忌,学人精般喜欢穿与他形制一样的衣服。

他是曹操的继承人,将来的魏国世子。

何晏算哪根葱?

如今,拎不清的家伙好日子终于要到头了 。

何晏被曹丕一眼看得心里七上八下,想到天幕根本没讲带头服五石散的人是谁,曹操不可能知道是他干的。

于是安心下来,瞪了一眼曹丕,那意思是“走着瞧,看不我在曹操面前告你一状”。

曹丕与何晏擦肩而过,闻到一股浓郁的香粉味,才发现何晏穿的是妇人之服,何晏好女装,估计衣服是从他娘尹氏那里淘过来的。想到此处,心里恶心得不行,曹丕决定一会儿就去看植弟洗洗眼睛。

曹操是个隐形颜控,身边的谋士一个长得比一个出色,荀彧瑰姿奇表,郭嘉是个病美人,贾诩身长八尺,样貌端正。

所以他看何晏这美丽的养子也很顺眼,况且何晏死去的爷爷何进乃是东汉大将军,与曹操有过一段年少情谊,移情作用下,曹操对何晏非常优待。

结果没想到老友的孙子干出这种事。

曹操扔出一物:“看看这是什么玩意,你竟敢怂恿冲儿吃五石散?”

感受到曹操杀人的目光,何晏磕磕巴巴地解释:“冤枉啊父亲,这是我改良过的药物,由侯氏黑散和紫石寒食散混合而成,对人体有益无害!我见冲弟身体不好,所以才想着赠此药给他治病,绝对没有害他的念头.....”

“无害个屁!”

曹操的脸黑成了锅底:“张神医说病人吃久了这药身子会瘫痪,你说你不是故意,那就是蠢!”

空长脸蛋不长智商的蠢货!

“....你冲弟要是瘫了,孤就阉了你去给他作伴。”

曹操骂了半天仍不解气:“罚你去马廊清洗一年马粪,全军的马粪都由你负责!”

何晏两眼一黑,差点晕过去。

全军的马粪,他从清晨扫到半夜都扫不完,况且他喜洁,这惩罚同杀了他有何区别?

继父好狠的心啊!!

益州。

诸葛亮坐在桌前,早在宴明婉开讲的一刻便低头迅速记录。

张仲景反应过来,也连忙学着孔明先生的样子抄写医方,用后人的医学知识他没什么好羞愧的,都是为了造福百姓。

诸葛亮视线落在“彀树皮煎汤煮粥可预防脚气病”一行字上,微微一笑。

蜀地地形闭塞且湿气严重,军中多士兵感染脚气,患处常常出现红斑、丘疹、水泡、脱皮等现象,还会传染到双手与身体的其它部位。

有了谷糠治疗脚气的办法,将士们的体癣就能解决了。

治疗此病刻不容缓,另外,设立妇科与幼儿科一事也很重要.....

“看来主公又要头痛了。”

诸葛亮轻叹道,眼里却是带着笑意。

蜀国治下越来越好,该值得高兴才是。

远处,刘备揉了揉鼻子,看着手边满满当当的公文,痛并快乐。

“爹。”刘禅别扭的扯他衣袖。

“干什么,有话就直说。”

刘备眯起眼,逆子这表情,又犯下祸事了?

刘禅支支吾吾道:“昨夜儿子与爹一同就寝,您的脚....今夜,您老要不睡前先喝一碗谷粥.....”

刘备僵在了原地:“.......”

揭你爹的短,逆子!

【孙思邈总结自己多年的临床经验,写出了一本医书,他认为人命的价值贵于千金,而一个处方能救人于危殆,故而将医书起名为《千金要方》。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

《千金要方》一书以《大医精诚》开篇,奠定了中医伦理基础。

孙思邈认为,医者对待病患,不管贫富老幼、怨亲善友,都应当一视同仁,不慕名利,一切以救治病人为先。

他关心人民的病痛疾苦,为人看病认真负责,从不考虑个人得失,特别他提倡医生治病时,不能借机索要财物,高尚的医德实为后世医学工作者称颂。

同时,孙思邈在书中将“妇人方”置于论治的首位,于中医学上首次提出要为治疗妇女儿童的疾病单独设科,尊重妇女的社会地位,体现了大医之心。

《妇人方》和《少小婴孺方》置于《千金要方》之首,在他的影响下,后代的医学工作者逐渐开始重视研究妇科与儿科病的治疗。】

鲍姑听到这里面色有些羞愧,她身为被天幕点评过的名医,又是女子,研究妇人方应当是她的职责。

可她大部分功夫都花在了做自己擅长的针法上,对妇女疾病的研究反而没那么深入。

义妁的想法与鲍姑相似,她研究妇科病,却从未想过将自己的行医经验整理成册,历史上她更是进入了大汉宫廷专为贵人服务,让贫穷妇女无法受到一点福泽。

“既为国医,当尽国医的本分。”

义妁喃喃道,望着天幕上的《千金药方》,暗暗下定了决心,她要写一本专治妇科疾病的医书。

届时医书完成,她要将它送给千千万万个需要帮助的女子。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孟诜轻声念着这句《千金要方》的开篇词,神色敬佩。

“孙师大才!”不愧是他认为的良师!

乾隆频频皱眉。

天女话语中一直以来透露出的民贵君轻思想令他不喜。

他轻哼一声:“什么叫人命比千金贵重,朕是皇帝,朕的命岂不是无法用金钱衡量!”

和坤满脸赞同,一发彩虹屁拍过去:“万岁爷说的对,您天挺奇表,乃是天生贵人,与贱民们自然不同。”

纪晓岚站在一旁,万分不耻和坤的舔狗姿态,可他位卑职小,在乾隆心里的地位比不过和坤,这种场合也没资格发表意见。

女音继续说着:【《千金要方》是一部影响深远的医学名著,被誉为历史上最早的医学百科全书,集唐代以前诊治经验之大成,对后世中医学的理论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写成此书后,孙思邈的名声响彻大唐,传到了京城。

京城中的达官贵人常常找他看病,孙思邈不辞辛劳地接待每一位病人,无论贫穷还是富贵,都对病人一视同仁,以至上到王公贵族下到平民百姓都对他倍加尊崇。

大学士宋含文,名士孟诜,唐初四杰更以师资之礼待他。】

李世民感慨:“朕多次召孙先生入宫,孙先生总是不肯,也只有他那样的人才能青史留名,赢得百姓的尊敬吧。”

被点名的六人暗暗高兴,他们敬仰孙思邈的才德,没有师徒的名分却在心里把他看做一位良师。

哪曾想过被老师带飞,有名扬天下的机会呀!

孟诜打算去看看孙思邈,被宋含文拦住:“欸,孟兄,去看望老师哪能空着手,咱们去买些礼物。”

孟诜闻言停下脚步,宋兄说的对,老师虽然不在意这些虚礼,但他们作为学生,还是得尽一尽孝心的。

【说点题外话——这位孟诜是孟子的第三十一位世孙,对,就是大家了解的那位孟子~

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与孔子并称“孔孟”者是也。

除了大学士的身份外,孟诜还是唐代一位著名的食疗学家,其著作《食疗本草》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食疗专著,汇集古代食疗之大成,对食疗学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人们誉其为“食疗学鼻祖”。】

几人正商议带什么礼物去看孙思邈,听到这里,其他人惊讶的看向孟诜。

孟诜呼吸一促,脸庞涨得通红。

天女说的是他?他成了食疗学鼻祖?他居然当上了开宗立派的人物!

老天啊!

孟诜高兴得不能自己,恨不得马上去寻孙思邈诉说他的激动。

小伙伴们羡慕嫉妒恨,初唐四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几人酸兮兮的,“好啊,孙师的《千金要方》里就提到过食疗,定是你趁咱们不注意,找先生偷师去了!”

孟诜不与一群酸鸡计较。

“呵呵,那咋了,有本事你们也拜访先生去。”

“先生喜爱我,才会教我,至于你们......”孟诜斜了他们一眼,意味不尽在其中。

“嚯,你小子,找打!”

笑闹声在亭内响起,与此同时,战国时期,孟子看着他三十一代世孙的成就,哈哈笑道:“熊掌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舍鱼而取熊掌也。”

“学医也很好,不作恶,救世间,做无愧于心之人!”

笑毕,孟子轻轻一叹,到头来他看得还不如世孙清楚,何必一定要做高官,做自己能做的事,也不失为另一种

迂回的实现路径。

弟子询问:“老师,您怎么了。”

“走,回乡。”孟子抬头,目光灼灼道。

既然他无法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那就回老家传道授业,得天下英才教育之。

总有一日,他的弟子,弟子的弟子们会将儒学发扬光大!

【孙思邈一生都没有担任任何官职,他年事已高,本想归隐山林,但京城的人们常常来找他看病,不愿他离开,唐高宗特地赏赐闲置不用的王公贵族府邸给孙思邈居住,不许他归山。

于是在这样半隐居的状况下,孙思邈整理他晚年收集的药方及经验,完善了早年他觉得不够好的《千金药方》。】

皇宫中。

李治激动的道:“媚娘你听到了吗,你听到了吗!”

武媚娘笑道:“听到了,陛下,天女唤您唐高宗。”

李治仍晕乎乎的,有父皇的雄途伟业在前,他先前觉得自己不被对比到泥里去就不错了,唐高宗.....这个谥号听起来还不赖嘛。

很巧,李世民也是这么认为的。

“德覆万物曰高,功德盛大曰高,覆帱同天曰高。”

李世民看向李承乾,目光带上一丝赞许。

“太子做的不错。”

李承乾满脸高兴,夹杂着某些说不出的复杂情绪,他原以为父皇这么喜爱四弟,他又有足疾,将来荣登帝位的不一定是他。

父皇最后.....竟然还是选择了他么?

李承乾眼角一酸,向李世民跪下道谢:“都是父皇与母后的悉心栽培,儿臣才能做的好,以后儿臣一定多听父皇的话,将来做个好皇帝。”

李世民一阵感动,不枉费他尽心教导太子,虽然太子现在有些叛逆,将来还是能够回到正途的。

李泰不服气,父皇为啥默认唐高宗是大哥,他的德行一向受百官称赞,这位唐高宗说不定其实是他。

李治安安静静的呆在长孙皇后身旁,为父母斟茶,整个人就如壶中的绿茶一般叫人心旷神怡,高阳公主投去赞许的眼神。

看看,九哥多沉静,要她来说,九哥才是大唐未来皇帝的料子。

【公元前682年,孙思邈与世长辞,他死前留下遗嘱,要薄葬不要为他焚烧那些纸扎的阴间器物,祭祀他时也别宰杀牲畜。

孙思邈的一生平淡又精彩,他心怀慈悲对待每一个病人,不过问其贫富贵贱,在晚年的最后时光,依旧努力为后人留下更多著作。

唐太宗称赞他:“故知有道者,羡门、广成岂虚言哉!凿开经路,名魁大医。羽翼三圣,调和四时,降龙伏虎,拯衰救危。巍巍堂堂,百代之师。”

而其医学著作《千金药方》成为了世界中医经典,深为后人推崇。

孙思邈死后,人们为了纪念他,将他曾经隐居过的山林改称为药王山,并在此处修建了药王祠。

每年的二月,人们会在药王庙举办仪式纪念他。】

“二月二药王祭”。

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聚集在药王山下。

一道横幅悬挂于山前的广场上,写着“大医精诚,守正创新,开放发展,孙思邈中医药文化纪念节。”

无数穿着白大褂的医学高校学子们列成方队,女性在前,男性在后,神采奕奕的上台发言。

地方风味小吃,中医药材展销,民间歌舞表演.....氛围比新年还热烈,看得百姓们眼花缭乱。

孙思邈呵呵直笑,由衷为他的医学得到传承而感到高兴。

“好啊,好一个开放发展。”

他突然得到了某种启发,若是像未来的医家小辈们一样,每年有一日,邀请全国各地的优秀医者聚来一块交流.....

孙思邈思索了一会儿,取过一张草纸,稍稍斟酌用词,于上写下了他的想法。

这期的医家故事快讲完了,宴明婉笑道:【孙思邈是古代有名的长寿之人,先前我们讲华佗的时候,提过他的弟子樊阿活到了一百多岁,具体活了多久史书并未有详细的记载。

但孙思邈却是《旧唐书》准确记载的享年一百四十二岁。】

一百四十二岁!

百姓们发出惊呼,他们能活六十岁已经非常长寿了,活了一百多岁,究竟怎么做到的?难道说大夫们有啥活得命长的秘诀?

【孙思邈到了晚年,见过他的人们私下都说他是半个老神仙。】

宴明婉戏谑道:【要我说,某些妄图求长生的皇帝总是求仙问药,不如多研究一下孙医师的养生之术,或许能像他一样年过百岁而视听不衰。】

朱厚熜不关心儿女,也不关心朝政,比起大明朝的江山,他更关心自己能不能成仙。

听到这里他就来劲了。

“天女什么意思,莫非凡间帝王无法成仙吗?”

朱厚熜想起他为天女搜刮来三百童男童女,结果对方根本不受,连那些供奉的财物也一并退了回来,可见一点儿也不青睐他。

朱厚熜幽幽叹了口气。

太监提心吊胆的站在一旁,不知道皇上又要搞啥幺蛾子。

朱厚熜:“去,把孙药王的千金方给朕找来。”

太监:“啊?”

朱厚熜:“啊什么啊,去啊!”

太监连忙跪地,颤抖道:“不,陛下,奴才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孙药王的医书在前朝便遗失了啊。”

明亮的星辰闪烁进每一个人眼底。

百姓们心满意足地听完孙药王的故事,觉得明日又有了与亲友们聊天的话题,有人决定今晚便试试孙药王说的疗法,看看能不能治好自己近日来的风湿肿痛.....

以往讲到这里,天幕就该结束了。

但女音略微一顿,继续说道:【有一件事让后世的医学者们感到非常可惜——

孙思邈抢在生命结束之前,为后人完善《千金药方》,写成了《千金翼方》一书。

此书却在后来的战火中遗失,如今的版本还是从日本传过来的,与原著有很大差距。

《千金翼方》是医学界的重要瑰宝,它的遗失成了华夏医学界一大损失。】

“战火.....哪里的战火?”李世民莫名预感不妙。

紧接着,女音道:【这场战乱便是安史之乱,唐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若说之前的唐朝是一个国富民强的国家,那么安史之乱它终结了大唐百年盛世,

百姓们家园一夜之间被摧毁殆尽,短短八年,唐朝的人口削减了三分之二,堪称史上最血腥叛乱。

而象征着大唐繁华与荣耀的帝都长安从此一振不撅。

长安城,再也不复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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