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追凶
【奥古斯图斯·普莱尔日记】
荒郊野岭第三天。搜索线索第一点五天。以下为昨晚补录。
必须承认,我在荒野追踪这项技能上实在天赋平平。哪怕地图开着——大小地图都开着,沿着受害人断续的血迹走了不到百米,我就彻底陷入了两眼一抹黑的状态。
亚瑟比我稍强。他还真顺着野地的痕迹追了好一阵,看起来颇有希望转职为名侦探摩根。可一到了大路,他同样束手无策了。
我们短暂讨论了一下是否该去平脖子站接因克来帮忙——考虑到这条路人来马往,气味驳杂,再考虑到蓝尼可能已经带着狗和迈卡回了营地,便暂时作罢。
我这水平不提,连亚瑟这样的老手都感到为难,足见这时代的追踪手段确实有限,大多数线索仍靠人口耳相传。游戏中后期帮派屡屡被平克顿追踪围剿,说到底,还是他们动静太大,达奇点子太臭,频繁违反“等风头过去”这个基本原则。
之后,亚瑟重新掏出那连环杀手留下的三分之一张地图,研究了好一会,居然开始带路了。我非常惊讶。追问之下,他表示,这上头画的明显是个带围栏的地窖,那么,就该直接找人工痕迹。
我依稀记得,游戏里这地窖是藏在瓦伦丁西南角。眼下我们已经沿着溪流一路搜到了达科他河一带。不过天色将晚,那头人又多,遂决定先绕回山里过夜。
然后我们撞见了熊。
嗯,严格说来,也不能算是“我们撞见”。这年头山里野兽多得像被代码刷出来似的,亚瑟一直在教我识别,有时还会动手画几笔。直到那片对我来说全是绿色噪点的区域里,他忽然神色一紧,说这附近有大家伙。
接着他拔枪,吓得我以为哪头掠食者已经潜伏到眼前。结果他只是朝天连开几枪,补过子弹,又钉了张写着“熊”的纸条在树上。
多温柔的牛仔啊。可惜那几个平克顿探员不知是没看见,是没当回事,还是眼神跟我一样差。夜里,我们依然听到了额外的枪声。
亚瑟犹豫了一下,只一下,便翻身唤了黑朗姆。
赶到现场时,那头棕灰色的大熊仍在附近徘徊。具体品种不清楚,吨位不及传说中的庞然大物,但那爪子也远大过一个成年人的脑袋。鸣枪根本吓不退它,真开火又怕激怒它。三个来自城里的平克顿们已经吓得快尿裤子了,而那头熊显然也察觉到他们在虚张声势,始终不紧不慢地盯着他们,俨然在评估眼前的猎物值不值得动手。
不过,当它注意我和亚瑟赶来,便明显开始犹豫,最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平克顿们千恩万谢。再说话时,态度也真诚了不少。有趣的是,其中一个姓罗斯。
没错,罗斯——米尔顿的副手。在原设定里,他或许是这几人中最清楚亚瑟身份的那个。但他们谁也没挑明。只是笑着、寒暄着,夸我们的马匹、营火和生存技巧。又聊起天气,说起昨夜的雨,说起雨后山路如何难走又阴冷。
他们没提米尔顿,也没提通缉令。亚瑟想走,但我出于某种恶趣味,邀请他们一起扎营。
亚瑟当时的表情太有意思了。真恨我没法截图,也掏不出个手机。但那之后,他没头没尾地咕哝了句我自找的……
嘶,现在想想,我似乎错过了什么——
“——普莱尔先生!”
不远处一声喊,古斯停笔抬头。篝火已经收起,马匹套好缰绳,几个人全骑上了鞍,都在等他。他只得收拾表情,上马跟上。
毕竟共用过火堆,分享过各自的罐头,外加一大把酸得发涩的野果,再加上昨夜那场救命的熊事,平克顿一行已不再如最初那般生疏戒备。反正分开之后,他们大概率还会设法继续跟,所以早上的时候,古斯索性顺水推舟,继续邀请他们加入搜索队列。
于是昨晚亚瑟的表情,原样复制到了这些平克顿脸上。
而在经历过一上午的共事后,古斯被默契地放到了队伍最末,任务很明确:负责检查有无遗漏,外加在亚瑟冷场时主动开个新话头。
古斯非常怀疑第一项是亚瑟照顾他面子安排的——现在,他们组成了一个往前推进的小型箭头,这家伙处在箭头的尖端以及核心。
要找的目标并不模糊。犯罪现场往西几乎没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痕迹,于是他们越过达科他河,一路往东搜寻。
积雪正在融化,先前几场雨让河水略有上涨。马匹趟水时惊起许多鸟。亚瑟回头望了好几次,直到即将进入森林,忽然示意众人停下。让黑朗姆回到河岸,掏出望远镜。
“卡拉汉先生?”古斯自然地缀上前,“在挑晚餐食材?”
“少来,小子。”亚瑟哼笑一声,抓着望远镜的手也自然地往他眼前一送:“看那。秃鹫。”
“怎么了?先生们?”罗斯也驱马过来,不解地顺着他们目光的方向抬头,“有哪儿不对劲?”
古斯还没看明白,望远镜已被利落地收回去。亚瑟一边将它塞回马鞍袋,一边避嫌似的轻夹马腹:
“动物能感觉到死亡的气味。”他说着,人马齐步往前跨了一截。古斯只能遗憾地注视那个倒三角搭窄腰的背影归位,那几个开始碍眼的平克顿继续跟在边缘。
——这些电灯泡是为安全考虑。古斯恨恨地想。抓完人有的是机会补。
仿佛为了印证这想法,入林没多久,风便停了。空气紧贴着皮肤,如一层濡湿的黏膜。马匹开始左右摆头,一匹踏出队形,被缰绳勒回。另一匹猛地打了个响鼻,尾巴抽在自己侧腹,发出沉闷一响。
金条和黑朗姆倒是很给面子。但穿过一大片开阔地后,它们的耳朵也开始不安地抖动。亚瑟向右侧微偏头,没有回望过来,也没说话,只是重新将望远镜挂回胸前,松开缰绳的一只手搭往枪套。
古斯视野左下角的小地图,同时浮出片打着问号的巨大白雾,接着缓缓收紧,再收紧。直到几秒后,亚瑟勒停坐骑——
地图上,小问号显现。
顺亚瑟的所在望去,灌木与杂草之间,露出一座被遮掩的低矮结构——一间粗糙木板搭成的地窖,因常年风雨而棱角残裂、略微褪色。那门紧闭着,缝隙间可见锈斑与风蚀裂纹。
几根不规则的木桩立在周围,围出一道模糊不清的边界。看上去像是随手扎下,也像是特意为之。
地表有隐约的拖拽痕迹:草皮凹陷,土被剐开。门锁倒是新得出奇,又亮又光滑,与其余部分格格不入。
四周无人说话,寂静开始膨胀,马匹喘气声在林中清晰得过分。亚瑟翻身下马,黑朗姆迫不及待地走远了两步。于是男人又安抚地拍拍它,这才去检查那把锁。
几秒后,亚瑟站起身,看向古斯,也看向平克顿。
“装得不久。”
“谁会在这种地方装个新锁?”罗斯嘀咕着,也下了马。另一名探员紧随其后,两人站在地窖门前不远,刻意没有靠近门口那一圈木桩。
空气沉到了地表一线,湿润、发苦,像是带着陈年脂肪与死肉的味道。
是那种低温潮湿环境里,血液与泥水混合久存,挥发不净,再沾着霉菌与灰烬凝结出的味道。如同夏天开盖许久的罐头,没彻底坏掉,但你知道它再也不能吃了。
“……也许是哪个隐居怪人。”第三个平克顿低声说,声音被自己咽了一半。
“砸吧,卡拉汉先生。”古斯叹口气,“我闻到臭味了,你们呢?”
他转头看向这帮穿制服的职员,他们没接话,只是不约而同地后撤避开风口,目光诚实地锁向门口。亚瑟同样沉默,却也没去砸锁,而是俯身凑近门锁去听。古斯见状,干脆地向罗斯伸手:
“煤油灯。”
罗斯看着他,愣了一秒,才反应过来。他点点头,转身走向马匹。
“你们还真不是来露营的。”第二个平克顿低声嘟哝,声音压得像怕吓着什么。
“你以为我们为什么带着你们?”古斯似笑非笑地反问,顺手接过灯打开。
“我以为你是那种爱摆谱的。”那人笑了一下。第三个倒是主动凑得更近些,眼里闪着不确定的光:“我们……还真追到了什么?”
古斯低头调了调灯芯,稳住火焰,再抬眼看他。
“这案子你们不管。”古斯轻描淡写道,“所以我们来了。”
平克顿们没话说了,古斯又补充道:“人不该死成那样——”
话音未落,那门板前忽然发出一声沉闷响动。古斯扭头,正对上亚瑟的视线。
男人握着枪,侧脸在天光下几乎成了一张棱角分明的面具。他单手掀开门板,一股若有若无的特殊恶臭顿时逸出,仿佛掺着霉、血和埋藏太久的东西。
“底下不止一个人。”亚瑟简短地说。
“那么,先生们,”古斯开口,语气平稳,“谁愿意下去看看,谁愿意在外放哨?”
几个平克顿又一番无言对视,空气沉了一拍,像是什么位置在队伍里重新被确认了。
“我留下。”罗斯第一个开口,手搭在枪柄上,站到门右侧。
第二个默默选了左边,与他呈对角守位。动作克制,脸色也收敛不少。
古斯没再说什么,提着油灯,走下台阶。
煤油光一照,先是嵌在泥中的阶梯,粗糙,湿滑,嵌进泥中。一脚接一脚下去,气味也一寸寸压得更近。这不是单纯的血腥味,更像是死肉泡烂后沾着潮湿石壁,与水汽反复蒸发、又在冷气里凝结出的腐败混合物。它贴着鼻腔往里钻,像一道发霉的纱布,封住了嗅觉,又封住了肺。
下到底时,灯光扫过地面,先照见几只桶。
是铁桶。沿口锈蚀,结成红褐色的圈。桶里泡着不明的混合物——血浆、器官、肉块,颜色发黑,漂浮着一层白膜与斑驳筋膜。一截断肢悬在液面,一根裸露的骨头斜插在桶沿,仿佛撑着不肯沉底。
“右边。”亚瑟低声提醒。
灯转过,光落在墙边一组木架上。上下两层都是头骨,大小摆在一起,尺寸不一,大小混杂。粗略一扫,至少七颗骷髅。
“该死……”
跟着下来的探员低声咒骂,脸色惨白,“罗斯!这里是个该死的屠宰场!呕……”
他干呕出声,想要撑墙,最后一刻大约意识到墙上可能挂过些什么,仓促之间抓上亚瑟。古斯一把架开那条颤抖的手臂,顺势拍了拍他的背。亚瑟盯过一眼,还未说话,罗斯三步并做两步走下阶梯,落地后整个人一僵。
“见鬼的上帝啊……”
他低骂着感叹,声音里有种情绪波动,随后迅速转为公事公办的冷静。“我见过狩猎事故、帮派火拼,但这——”他顿了顿,“但这不是那些。”
他走进那排头骨,小心地没有触碰任何东西。再往里有张书桌,还有些乱七八糟的铁链与简报。“这不是普通的谋杀。”罗斯缓慢地说,脸上的怀疑已经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暂时的同盟感,他望向亚瑟,如同猎人们在确定同一个目标:
“这杂种肯定在附近。远比我们追的那些帮派成员都要——”
砰!
地窖外一声枪响,亚瑟立即拔枪,罗斯和另一个探员也迅速掏出配枪。这时候空手太突兀,古斯只得跟着装模做样解下背后的步枪。他们冲上地面,那名守口的探员正一边翻身上马,一边焦急地回头喊:
“有个人!看着不对劲!我就——”
“哪儿?”亚瑟厉声问。
林地边缘,一匹体型娇小的马正在加速,骑在马上的人一身整洁的衬衫配马甲。似乎察觉背后动静,那人催马没入森林阴影。罗斯大吼:“他跑了!”
“追!”
……
【亚瑟·摩根日记】
抓到了那个肮脏的杀人魔。不是什么干净的家伙,甚至不是个出于仇恨的罪犯——就是个为了取乐的变态杂种。一个平克顿开枪打伤他的马,我才有机会侧面补枪,正好打穿他肩胛。摔下马后,他还跟疯狗一样想咬人。
看那张脸和打扮,体面得很,像个银行职员或者牧场主。这就是我不信任这些富人的原因之一,他们的脸就是画上去的面具。
当时离平脖子站不远,所以顺道去了旅店查探。蓝尼和因克还在。傻狗见了我比见到肉骨头还兴奋,蓝尼也挺高兴。古斯竟然告诉平克顿们蓝尼是他助手,我差点没笑出声。要是达奇听见,少不了要笑话这孩子几年。但蓝尼看着挺受用。
我们押着那疯子到瓦伦丁,交给马洛伊。一路上,那帮平克顿对我赞不绝口,说些“专业”、“勇敢”之类的话。出来后,古斯又不知和外面的人说了什么,到处都有人喊我“卡拉汉先生”,还有人向我脱帽致意。
他真的很像达奇那样,总能找到合适的话,哄得一帮人团团转。真不知道达奇当年是不是也这么看我的。而且,达奇要是知道我真的做成了执法者,还和几个平克顿成了朋友,不知会作何感想。
[素描]-因克
我甚至不知道我的通缉令是不是还在这片区里。但最后,我们说好晚上在酒馆碰头。我,蓝尼,古斯,还有那三个平克顿。马洛伊也来了,说想听听“卡拉汉警长在草莓镇的办案旅程”。古斯还提到在哪个酒馆碰到个作家,说要帮我“包装形象”。真是活见鬼了。我想跑。
不过,这小混帐似乎忘了我答应的那回事(涂抹痕迹),也许还是喝酒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