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架空古代(完)+修仙(01)
昏迷不醒的萧锦荣被送往了四皇子府,由四皇子亲自照顾。
一开始,四皇子还真的能任劳任怨地照顾萧锦荣,不管是喂食汤汤水水,还是给萧锦荣擦洗身子,更换衣物,全都亲力亲为,从不假他人之手。
永宁帝派人来四皇子府检查过几次,发现萧锦荣面色红润,身上也干干净净,可见四皇子没有阳奉阴违,反而把萧锦荣照顾得还不错。
永宁帝一高兴,还难得夸奖四皇子几句,让他好好照顾萧锦荣。
安远侯也去四皇子府探望过萧锦荣好几次,回来后,还对元青说:“四皇子殿下也算是有心了。”
本以为,四皇子身份尊贵,就算是没办法违抗陛下的旨意,必须亲自照顾萧锦荣,也会敷衍了事,而不会尽心尽力。
但是亲眼见过才知道,四皇子把萧锦荣照顾得还不错,安远侯也能放心了。
元青却觉得安远侯想得太乐观了。
古人都说,久病床前还无孝子,更何况,四皇子和萧锦荣只是关系不那么亲近的夫夫,一时半会儿的,四皇子当然愿意装装样子,好好照顾萧锦荣,但是时间长了,难保四皇子不会心生厌烦,到时候,萧锦荣的处境就危险了。
萧锦荣能活多长时间,就取决于四皇子的耐心和容忍能力。
不过,这也是萧锦荣自己求仁得仁,真以为能名垂青史的暴君是这么好相与的吗?
什么对身边的所有人都凶狠暴戾,唯独对自己一个人一往情深,这种人设,听起来似乎很带感,但当暴君哪一天暴露本性,准备对曾经“一往情深”的人痛下杀手时,被一厢情愿的感情冲昏了头脑的人,才能真正明白“暴君”这两个字背后所代表的含义。
就是不知道,死到临头的那一天,萧锦荣会不会后悔。
萧锦荣当然会后悔。
其实,萧锦荣虽然昏迷不行,但并不是完全失去了意识,他还能听到外界的声音,闻到一些熏香之类的气味,也还能思考,只是不能睁眼,不能说话,不能动弹罢了。
最初的时候,感觉到自己被人从安远侯府送到了四皇子府上,萧锦荣还很担心,害怕四皇子府的下人们捧高踩低,明着暗着怠慢他,甚至是欺辱他。
后来,萧锦荣又发现是四皇子在亲自照顾他,不管大事小事,全都亲力亲为,从不肯假借他人之手,萧锦荣别提多感动了,认定四皇子对他果然是情根深种。
不愧是自己一直心心念念的男神,真是太暖了,等自己醒来后,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帮助四皇子争夺储君之位。
男神这么好,也只有君临天下,万民臣服,才配得上这么好的男神。
时间一天天过去。
第一个月,四皇子照顾萧锦荣还算尽心。
萧锦荣对四皇子也很感激,认为这是患难见真情,是上天对他们俩感情的考验。
到了第二个月,从小锦衣玉食,衣食住行全都有下人伺候的四皇子就不耐烦了,照顾萧锦荣也开始敷衍起来。
萧锦荣也开始对四皇子心生不满和怨恨,觉得四皇子一个月前还拿自己当白月光、朱砂痣,现在就把自己视为饭黏子、蚊子血了,变心太快,真是让人寒心。
等到第三个月,四皇子直接就把照顾萧锦荣的事交给了下人们去做,自己躲在府上,偷偷饮酒听曲,和年轻貌美的姬妾们寻欢作乐,十天半个月都懒得去看萧锦荣一眼。
四皇子对萧锦荣这种态度,四皇子府的下人们又会对萧锦荣有多重视,天天擦洗身子和更换衣物之类的,就别想了,一天三顿记得按时喂,不让萧锦荣饿肚子,就很不错了。
萧锦荣能闻到自己身上散发出的臭味,也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但负责照顾他的下人们却毫不在意,甚至还会在他面前肆无忌惮地说他的坏话,骂他就是个占着四皇子妃之位,又不能给四皇子生儿育女的废物,活着还不如死了。
如果早点死了,四皇子说不定还会为他流几滴眼泪,不死,四皇子都不用见他,听到他的名字就会嫌恶不已。
萧锦荣心里那个恨啊!
如果他能醒来,他一定会狠狠地给这几个嘴碎的下人们一人几个大嘴巴子,然后再让人撕烂他们的嘴,让他们胡说八道。
这时候的萧锦荣,还不相信四皇子会对他这么狠心。
直到四皇子来见他的频率越来越低,某一天,萧锦荣忽然惊觉,四皇子已经快三个月没来见过自己了,这才慌了。
萧锦荣不愿意相信,四皇子竟然会对自己这么绝情,但他更不明白的是,自己好端端的,为什么忽然就成了这副半死不活的活死人模样,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如果233还在,倒是能替萧锦荣解答疑惑。
简单来说,就是萧锦荣只是在攻略系统的帮助下,穿越了时空,鸠占鹊巢,霸占了安远侯庶子萧锦荣的身体。
在萧锦荣的灵魂鸠占鹊巢的那一刻,原本的萧锦荣就被害死了,虽然这不一定是萧锦荣的本意,但萧锦荣没有杀人,安远侯的庶子却是因为萧锦荣而死,萧锦荣并不是全然无辜。
没有了攻略系统,单凭萧锦荣这个异世来的一缕游魂,根本就没办法掌控这具身体,相反,这具身体还成为了困死萧锦荣魂魄的牢笼。
某种程度上讲,这也算是无辜枉死的萧锦荣对萧锦荣最后的报复了。
元青并没有太过关注萧锦荣,因为他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用功读书,考取功名。
在此之前,不管是安远侯还是安远侯夫人,都没指望过元青考取功名,毕竟,元青的身体太差了,读书又是一件很费神的事,一点儿也不轻松,要是为了那么一点功名,读书读坏了身子,才是得不偿失。
但是元青坚持,安远侯夫人也没办法,只能默认儿子继续读书。
好在,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元青的身体好了许多,虽然还是整日汤药不离口,但也不至于只能缠绵病榻。
安远侯夫人每天都会过来探望元青的情况,发现元青能吃能喝,能跑能跳,就不再干涉元青读书的事了。
至于安远侯,则对元青发奋读书,想要考取功名这事乐见其成。
最近这段时间里,安远侯府先后办过两场亲事,先是萧婷玉出嫁,后是四皇子下嫁萧锦荣,前者,直接让安远侯府丢了一个大脸,后者,更是让全天下的人都看了乐子。
安远侯根本不敢细想,安远侯府的名声成了什么样。
如果元青真的能考取功名,不说出人头地,光宗耀祖,至少,也能帮安远侯府挽回一些名声。
因为元青读书的天赋还不错,三年后,元青下场科举,不仅考取了功名,还中了探花。
虽然不是状元,但这个成绩也很不错了。
安远侯高兴不已,带着一家老小去了祠堂,向列祖列宗们报告这个好消息。
状元、榜眼和探花打马游街的那天,道路两旁挤满了等着看热闹的大姑娘小媳妇。
三人当中,元青的年纪最轻,容貌也最出众,因此,砸向他的各种手绢、香囊和鲜花也是最多的,甚至,还有不少年轻书生偷偷向他暗送秋波。
一旁酒楼上的魏渊看得醋坛子都打翻了,心情特别复杂。
故意的,永宁帝特意点元青为探花,肯定是故意的。
看看今年的状元吧,跟个老菜帮子一样,年纪看上去比安远侯都还要大,榜眼要年少一些,但也是三十好几的人了,唯独元青最青春年少,永宁帝不点他为探花,还能点谁?
不过,看到元青骑在高头大马上,意气风发的模样,魏渊也忍不住替他高兴。
在围观的百姓当中,还有一个衣着朴素,牵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的普通妇人。
小女孩身上的衣服也是旧旧的,但洗得很干净,看到打马游街的状元、榜眼和谈话,眼里流露出明显的好奇。
“娘,他们中谁才是状元啊?爹整天在家里喝酒,喝醉了就说自己总有一天能考中状元,原来考中状元这么风光,真希望爹能早点考中状元,那样,娘就不用每天辛辛苦苦地给人浆洗衣物,补贴家用了。”
小女孩年岁不大,却已经很懂事了,知道心疼娘亲。
妇人的眼神一直追随着打马游街的探花,眼里有着浓浓的怀念,直到对方渐渐远去,再也看不见,才低头对女儿说道:“走吧,娘带你回家。”
“娘,我肚子饿了,咱们能买个肉包子,偷偷吃完了再回家吗?我听别人说,肉包子可好吃了……娘,不是我嘴馋,我是真的饿了,今天早上,奶奶又没有给我吃东西,但是我看到奶奶偷偷给了小宝哥一个鸡蛋,娟姨哄了小宝哥好半天,小宝哥才给娟姨尝了一口……娘,我已经记不得上次吃鸡蛋是什么时候了,鸡蛋是什么味道啊?好吃吗?”
听着女儿的话,妇人眼眶一红,差点儿就忍不住落泪。
谁能想当,从小锦衣玉食的侯府庶女,嫁人后,竟然不能让自己和自己的女儿吃饱穿暖,明明自己的女儿和小宝的年纪只差了几个月,重男轻女的婆婆却舍不得给自己的女儿一个鸡蛋吃。
“想吃肉包子啊?行,娘买给你吃。”
自己每天辛辛苦苦地给别人浆洗衣物,累死累活,还不能得婆婆和丈夫的一声好就算了,凭什么婆婆还要苛刻她的女儿,连一个鸡蛋都做不到孙子孙女一视同仁。
妇人花了三文钱,买了一个肉包子。
小女孩很懂事,也很孝顺,哪怕馋得不行,也没有一个人吃独食,而是分了一半给自己的娘亲。
“娘,你也吃,咱们一起吃。”
“娘不饿,你自己吃吧,”
其实,怎么可能不饿呢,连早饭都没吃,就在河边洗了大半天的衣物,就算不饿,也差不多该吃点东西,补充体力了。
只是妇人心疼买包子的三文钱,舍不得和自己的女儿抢食罢了。
她辛辛苦苦地洗上大半天的衣物,也就能挣个十文钱。
就这十文钱,回去后,还要一文不少地全部上交给婆婆,因为家里,是婆婆在管家。
家里的条件很不好,吃肉的时候不多,为数不多的那几次,就那么一点可怜巴巴的肉,婆婆还会提前分好,先紧着儿子和孙子,妇人能多吃口菜,尝到点肉味,就很不错了。
这种情况下,妇人当然也馋肉,但为了自己的女儿,还是摇头拒绝了。
只是,今天浆洗衣物挣的十文钱里,少了三文,回去后要怎么和婆婆交代呢?
婆婆那么不讲理的人,又一向不喜欢他们母女俩,说不定会趁机生事。
到时候,自己一定要护着女儿。
这个妇人,就是当初执意要嫁给方杜若的萧婷玉。
如果元青刚才看到萧婷玉,估计都不敢和萧婷玉相认。
这才几年啊,原本千娇百媚的侯府四小姐,就被方家人磋磨成了这副面黄肌瘦的模样。
要是问萧婷玉后不后悔,萧婷玉早就后悔了,只是,后悔也没用,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萧婷玉纵然后悔莫及,也只能在余生中,独自品尝这个恶果。
婆婆不好相与,丈夫靠不住,家里还有一个先一步生下了儿子的平妻和自己各种不对付,如果不是女儿还算听话,萧婷玉都感觉自己这日子没什么好活的了。
现在,萧婷玉早就对方杜若没了感情,唯一的执念,就是好好把女儿养大。
“娘,肉包子可真好吃啊,要是爹能早点考中状元就好了。”
状元这么风光,要是爹能考中状元,家里肯定能天天都有肉包子吃。
萧婷玉苦涩地笑了笑,没有说话,更没有打破女儿的幻想。
方杜若可是陛下金口认定的“品行不端”的人,估计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考取功名,光宗耀祖了,也是清楚地意识到了这点,方杜若才自暴自弃,整天酗酒,喝醉了就在家里做梦,说自己以后一定能考取状元。
都是一些骗小孩子的话,要是真信了,那才是傻到家了。
“我以后,也要嫁一个会读书,有状元之才的读书人……”
“不行!”虽然明知道女儿只是随口一说,但萧婷玉还是一脸严肃地打断了女儿的话。“读书人也不全都是好的……”
比如自己,不就不小心看走了眼,白白葬送了后半生吗?
萧婷玉不希望女儿以后重蹈自己的覆辙,但又清楚的知道,女儿喜欢谁,以后要嫁给谁,不是她能干涉和决定的。
“算了,你还小呢,我和你说这些干什么?”
萧婷玉苦笑了一笑,牵着女儿,一步一步地走回了方家。
元青还不知道,自己和状元、榜眼打马游街的时候,萧婷玉和女儿就在道路两旁围观的百姓之中。
之后,元青被授予翰林院编修的职位,一个正七品的小官,算是皇帝的文学侍从官,主要负责起草诏书和机密文件。
不知道是不是爱屋及乌,永宁帝对元青特别信任,元青刚走马上任,就命他主持本朝史书的纂修。
某一天,永宁帝忽然突发奇想,又召来了元青,命他召集人手,主持编纂一部集中国古代典籍于大成的类书。
用永宁帝的话来说,就是想修一部巨著来彰显国威,造福万代。
内容不仅要包括经、史、子、集,还要同时囊括天文地理、阴阳医药、农业、工艺、戏曲等各方面的知识和文化。
元青一听就明白了,这不就是后世的《百科全书》吗?
“陛下放心,此事功在当下,利在千秋,臣就是肝脑涂地,粉身碎骨,也会力保这部鸿篇巨著顺利完成。”
一开始,元青就召集了上百人,随着修书工作的深入,参与的人也越来越多,一度达到了上千人。
可就算有这么多人参与,前前后后,还是花了整整五年,才最终定稿。
永宁帝阅后,龙心大悦,亲自作序并赐名《永宁大典》,传之后世。
随着《永宁大典》的传世,主持和组织纂修了《永宁大典》的安远侯世子萧元青,也跟着名传后世。
这一世,元青并没有活太久,甚至,可以说是很短命,不到三十岁就英年早逝了。
后人提起安远侯世子,都会忍不住感叹一句,天妒英才。
也有人说,安远侯世子就是因为主持和组织纂修了《永宁大典》,耗费了太多的心力,所以才会英年早逝。
还有很多人好奇,为什么史籍记载,俊美无俦,年轻有为的安远侯世子,一生都没有娶妻,也没有留下任何子嗣。
难道,真如野史中记载的那样,安远侯世子和定王魏渊关系匪浅,所以两位深受永宁帝信赖和倚重的青年才俊才会不约而同地都选择了不娶妻,不生子,不纳妾,也不留子嗣。
但猜测毕竟是猜测,正史上没有记载,又没有出土的实物证据,真相到底如何,后人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了。
元青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很了解,早就预感到了自己大限将至,这么多年来,如果不是元青努力维系,魏渊又明着暗着给了不少珍稀药材,努力帮助元青续命,这副破烂身子可能早就撑不下去了。
还是那句话,医者不自医,元青医术再高,也只能治病,救不了命。
临死之前,元青本来不想见任何人,就想悄无声息地离开,免得徒增伤心。
但或许这世上真的存在心灵感应,明明元青都说了闭门谢客,不见外人了,魏渊还是神出鬼没地出现在了他的房门外。
此时,正是后半夜,天上月明星稀。
“元青……你,是不是要走了?”
像魏渊这种还未及冠就驰骋沙场,杀敌立功的猛将,按理说,应该是见惯了生死,从来无畏生死的,但是这一次,魏渊还是胆怯了,如果是元青的话,他根本没办法接受这次的生离死别。
“对不起,魏渊,这一次,我不能陪你一起到老了。”
这是元青第一次叫魏渊的名字,在此之前,元青从来都是客客气气地称呼魏渊为“王爷”,实际上,就是元青很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也知道自己有很大的可能活不长,所以不愿意给魏渊希望。
哪怕明知道魏渊心悦他,俩人相交多年,还是一直保持着“朋友以上,似知己又不全是知己”的暧昧关系,没有捅破最后的那层窗户纸。
“不用和我说对不起,只是,你这一走,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撑下去……”
魏渊并不是在说气话,他是真的感觉心疼得快要死了。
“可如果我说,我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呢?”
代替我,好好活下去。
魏渊听懂了元青的言外之意,点了点头。
如果是元青希望的,那他一定会努力做到。
“魏渊,我很高兴。”
很高兴认识你,也很高兴我们能在这一个小世界相遇。
“再见了……”
话音刚落,元青就闭上了眼睛,渐渐停止了呼吸。
几乎是在元青停止呼吸的那一瞬间,魏渊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
心很疼,但魏渊根本就没有时间伤心,他必须要振作起来,帮助安远侯操办元青的身后事。
白发人送黑发人,安远侯和安远侯夫人有多伤心,自不用提。
魏渊安慰了安远侯几句,从安远侯的态度中,隐隐约约明白了,安远侯似乎早就发现了他和元青关系暧昧,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戳穿,也没有干涉他们的来往。
安远侯世子的身后事结束后,魏渊没有在京城多留,而是自请去边疆,说要守土卫疆,保境安民。
永宁帝劝了几句,不希望这个一母同胞的弟弟去边境苦寒之地吃苦,奈何魏渊心意已决,谁劝都不听。
最后,永宁帝没办法,只能同意了魏渊离开京城这个伤心地。
此后的余生中,魏渊一直留在边疆,直到死,都没有离开。
元青再睁眼,就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新的小世界。
或许是因为在上一个小世界英年早逝,没有寿终正寝的原因,元青总感觉心里空空的,很不是滋味。
“233,我死后,安远侯府,一切都好吗?”
233花了好几年的时间炼化和吸收攻略系统的能量,如今,已经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废物系统了,就算来到了新的小世界,也可以查看之前经历过的小世界的后续发展情况。
只是需要浪费一点能量罢了。
不过,233现在积攒的能量可不少,浪费一点也没关系。
查看完上一个小世界的后续发展情况后,233都惊了。
“宿主,你不用担心安远侯府,没有了萧锦荣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天道宠儿,安远侯和安远侯夫人都平平安安地活到了寿终正寝,安远侯府的爵位,也继续传了下去。”
“那,定王呢?我死之后,他还好吗?”
233斟酌了一下措辞。
“怎么说呢?说好也好吧,未及弱冠就征战沙场,战功赫赫,威震四方,名垂青史,是整个大晏朝当之无愧的战神。别的名将还会担心功高盖主,受君王猜忌,但永宁帝对定王很是信任,定王也算是历史上少有得了善终的名将。”
“那就好。”
只要知道魏渊过得好就行了。
“哦,对了,宿主,定王终其一生,也没有娶妻,更没有和任何生育子嗣……”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233:……
宿主这是在向我这个系统秀恩爱吗?
233表示,自己并不想吃这碗狗粮,甚至,还想端起这碗散发着恋爱酸臭味的狗粮,狠狠地扔到宿主的脸上。
“宿主,除此之外,你就不想问问别的吗?”
比如萧婷玉的结局,萧锦荣和四皇子魏嵩的爱恨情仇,难道宿主都不想知道吗?
“不想。”
就是不问也知道,萧婷玉、萧锦荣和四皇子魏嵩,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好结局。
“宿主,你真没劲儿。”虽然元青不想知道,但233还是主动说了。“萧婷玉嫁给方杜若后,就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之后,又因为生了一个女儿,不受婆婆的待见,年纪轻轻,就累出了一身的毛病,最后死于病痛之中,不过她那个女儿倒是个有眼光的,嫁得还不错,生活也很幸福。
至于萧锦荣和四皇子魏嵩,那才是好一出狗血大戏,我不是把攻略系统收走了吗?萧锦荣一个后世穿越来的游魂,没有攻略系统的辅助,根本没办法掌控那具身体,最后,硬生生困死在了那具身体之中,被四皇子府的下人们磋磨,活生生饿死了,死后,尸体都臭了才被人发现,报告给了四皇子。
四皇子听后,愣了好半天,才想起自己府上还有萧锦荣这个人在,这不过,这时候的四皇子,对萧锦荣出了嫌恶还是嫌恶,得知萧锦荣死后,根本不在意,照样饮酒听曲,寻欢作乐。当然了,最后四皇子也没能得到什么好结局。
永宁帝死后,他最小的儿子登基继位,魏嵩被人状告强抢民女,滥杀无辜,新帝一怒之下,直接赐了魏嵩一碗毒酒,说来也是讽刺,魏嵩平日里就喜欢饮酒,最后也死于毒酒。
不过,最让我愤愤不平的,还是叶知秋起的这个破小说名字,什么《穿越异世之成为暴君的心尖宠》,说四皇子是暴君,我也认了,但这个‘心尖宠’又是什么鬼?看看暴君这表现,像是对待自己心尖宠的态度吗?这个书名就是在诈骗!”
吃一堑长一智,不能在同一个坑里摔倒两次。
有了上一个小世界的经验和教训,这一次,拿到叶知秋为这一个小世界的天道宠儿编写的小说时,233的态度就审慎许多。
小说名:《在第一仙门当团宠的日子》。
光看这个小说名,就透着一股浓浓的玛丽苏、杰克苏的味道。
233:……
“宿主,我一看这个书名,就产生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元青没有说话,表情也越来越凝重。
“233,我想起来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应该是我被叶知秋绑定‘炮灰男配’这个身份后,经历的最后一个小世界。”
之前,元青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自己会在这个小世界解除一直穿梭于各个小世界,充当“炮灰男配”的诅咒。
更没有好好思考过,为什么解除了诅咒后,会突然回到最开始的那一个小世界,让一切都重新来过。
难道,真的是有人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偷偷帮了自己。
是渊吗?
除了渊之外,元青也想不到谁还会这么帮助自己。
“啊?是这样的吗?”233快速翻阅着手里的小说,一边看,一边对元青说道:“宿主,你这一次的身份也很不妙啊。”
在这个小世界,元青姓叶,乃是顶级修仙门派,古剑院缥缈峰的嫡传大师兄。
古剑院,堪称是修真界的第一仙门,门下能人辈出,各峰峰主,都是惊才绝艳之辈。
叶元青的师尊,即是古剑院缥缈峰的峰主,莫声谷。
莫声谷是名副其实的剑痴,更是修真界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
一般来说,普通人想要修仙,必须要经过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出窍、渡劫、化神七个阶段。
最前面的两个阶段,即炼气和筑基,是打基础,只要有晶石,有正确的修炼方法,假以时日,总是有机会到达元婴期。
而修炼到元婴期,就能修炼出自己的“紫府元婴”,藏于丹田,这就是所谓的灵魂不灭。
如果是一个天资并不聪颖的人,一步一步来,从炼气期到金丹期,少说也得上百年。
但是莫声谷则不同,仅仅用了三十年,就从炼气期修到了金丹大圆满,堪称是整个古剑院修炼进度最快的人,没有之一。
古剑院的院主就是莫声谷的师尊,看到弟子修真进度神速,又是欣慰,又是担心。
对修真者来说,修炼进度快是好事,但也不全是好事。
如果基础没有打牢固,之后的修炼只会越来越困难。
莫声谷是天生的修道种子,更是修真界千年难得一遇的修真天才。
院主一开始就给莫声谷选定了无情道,莫声谷修炼陷入了瓶颈,修为再也无法精进后,院主就帮他封印了记忆和修为,将人送到了南大陆十六国之一的柔利国,体验凡人生活,完完整整地走一遍生老病死。
在莫声谷的记忆中,他就是一个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的普通农家子,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后,学有所成,又得到了乡亲们的资助,跋山涉水,进京赶考。
来到柔利国的京城后,莫声谷偶遇了一位出身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俩人一见钟情。
花朝节那天,千金小姐还偷偷溜出府来,和莫声谷私会。
俩人花前月下,柔情蜜意。
莫声谷许诺,一定会考取功名,然后再上门提亲。
或许真的是老天垂怜,最后,莫声谷果然高中状元。
千金小姐知道莫声谷有大才,不会是池中之物,放榜这天,将自己和莫声谷私定终身的事告诉了父亲。
父亲一开始还很生气,觉得女儿一定是被某个油嘴滑舌的俊俏书生给骗了,准备偷偷派人出府,找到莫声谷,狠狠教训他一番。
结果听女儿说,今天就是放榜之如,父亲可以先派人去看看莫声谷有没有高中,若是中了,就可以榜下捉婿,传出去,也是一段佳话。
后面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
莫声谷高中状元,千金小姐的父亲榜下捉婿,促成了一段大好姻缘。
莫声谷和千金小姐结为了夫妻,但是千金小姐家世好,父亲乃是一品大员,位高权重,莫声谷娶了千金小姐,事实上,却相当于是入赘。
不是没有人暗中说闲话,只是莫声谷并不在意,照样和千金小姐夫妻恩爱。
婚后没多久,千金小姐就怀孕了。
次年,生下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
莫声谷也在岳父的扶持下,节节高升,仕途一帆风顺。
就这时候,柔利国的某地忽然闹起了严重的旱灾,一连好几年都没有下过雨,地里颗粒无收,百姓们食不果腹,饿殍遍野。
眼看着饥荒越来越严重,朝廷不得不派人去赈灾。
选来选去,就选中了莫声谷。
莫声谷离家之前,妻子抱着襁褓中的婴儿,不停叮嘱莫声谷,一切小心,她和孩子会在家里等着莫声谷平安归来。
莫声谷告别了妻儿,领着朝廷颁发的赈灾粮食,踏上了赈灾之路。
还没有到灾情最严重的地区,半路上,莫声谷就遭遇了一支声势浩大的流民队伍。
莫声谷很清楚,就算他有一队随行的护卫,面对这么多饥肠辘辘的灾民,也是势单力薄,饿红了眼的灾民们被逼急了,为了求生,别说是杀害朝廷命官,劫掠赈灾粮食了,连起兵造反这类性质更恶劣的事都能做得出来。
没有多想,莫声谷就表示愿意给这些灾民们发粮,如果陛下事后要追究责任,他会一力承担。
但是,莫声谷低估了这些灾民们的贪婪。
他们要的,不是一顿两顿的饱腹,而是想要更多的粮食。
莫声谷当然不可能同意。
争吵中,不知道怎么的,事情就逐渐失控了。
灾民们瞬间从温顺的良民,变成了凶神恶煞的强盗,一拥而上,开始争抢赈灾粮草。
随行的护卫上前阻拦,最后也双拳难敌四手,被活活打死了。
莫声谷被封印了记忆和修为,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怎么可能抵挡得住这么多灾民。
眼看莫声谷就要被灾民们活活打死,千钧一发之际,古剑院院主给莫声谷留下的最后一道护身符起作用了。
莫声谷恢复了记忆,同时,也恢复了修为。
想要抢夺赈灾粮食的灾民们,无一幸免,全部死在了莫声谷的剑下。
满地的鲜血,随处可见的残肢断臂,还有一双双死不瞑目的双眼。
残阳如血。
恢复了记忆和修为的莫声谷,道心更加稳固,为了不让尘世中的妻子和女儿,拖累他以后的修行,莫声谷狠了狠心,决定杀妻证道。
趁着月色,莫声谷回到了京城,在妻子惊喜的眼神中,一剑斩杀了自己的妻子。
那个深爱莫声谷的女人,直到死,都不知道莫声谷为什么会杀她。
杀掉妻子后,莫声谷连自己襁褓中的女儿也没有放过,同样一剑杀掉了。
剑法干脆利落。
之后,莫声谷又来到了岳父家中,将岳父一家上下百余口全都杀了个干干净净。
回到古剑院,莫声谷的修为果然提升了一大截,从金丹期,跳过了元婴期,一下子就来到了出窍期。
进步之快,同门的师兄弟们全都羡慕不已。
但是不管别人怎么询问,莫声谷都对自己的修炼方法守口如瓶,也没有人知道,莫声谷为了提高修为,杀妻证道,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没有放过。
这时候,莫声谷的师尊,也就是古剑院的院主提醒莫声谷,以他现在的修为,可以收徒了。
莫声谷不愿意收徒,嫌麻烦,但收徒后,就可以成为一峰之主,门派的资源也会向峰主倾斜。
思考过后,莫声谷同意了,偷偷去了一趟北大陆五大国之一的苍岩国,选中了苍岩国某个偏远小乡村的孩子,也就是叶元青。
虽然叶元青当年才五岁,但因为天资聪颖,很适合修行,就被莫声谷选中,带回了古剑院,成为了古剑院缥缈峰的嫡传大师兄。
十二年后,主角攻某次出任务,偶然来到了南大陆,阴差阳错之下,遇到了一个十岁左右的小乞丐。
莫声谷一眼就看出这个小乞丐和他缘分不浅。
暗中调查之后才知道,这个小乞丐就是他十二年前,狠心灭了岳父一家满门时,大舅哥的某个怀孕的侍妾,在忠仆的保护下,侥幸保住了性命。
可惜,生下孩子没几年,那个侍妾就因病去世了。
孩子无亲无故,才会被迫沦为小乞丐。
莫声谷出于愧疚,将小乞丐带回了古剑院,还将他收为了弟子,取名宋清许。
宋清许,就是叶知秋为这个小世界选定的天道宠儿,也是《在第一仙门当团宠的日子》的主角受。
而小说的主角攻,则是和宋清许有着血海深仇的莫声谷。
“叶知秋是不是有什么毛病?严格说来,莫声谷应该是宋清许的姑父吧,虽说修真无寿命,修真界的辈分也是乱七八糟,只要是真心相爱,就算隔着辈,也能谈一场轰轰烈烈,缠绵悱恻的恋爱,但宋清许和莫声谷之间可是有着血海深仇的,这宋清许都能不在意吗?”
真隔着亲人们的棺材板谈恋爱是吧?
为了谈恋爱,一点基本法都不讲的吗?
元青不能理解。
“主角受当然在意啊,别看小说名字像是甜宠文,但其实,这就是一个披着甜宠壳子的虐恋情深文,先虐主角受,再虐主角攻,最后俩个主角打包到一起虐,虐身虐心一条龙。”
元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