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AHMM》
《伊利湖杀人事件》的主角叫凯西, 她哥哥于一八四八年淘金热初期前往加州,留下她和母
亲相依为命。
四九年初,她母亲重病去世, 因为儿子到加州不久便杳无音信,咽气时仍在担忧地呼唤他的名字。
凯西看在眼里, 加上自己也想知道哥哥杳无音信的原因, 母亲去世后,便收拾行李,走陆路前往加州。
布法罗到芝加哥路段,她需要横穿五大湖。
因为价格, 她选择了慢但相对便宜的中型客船。又出于安全考虑,她选择了价格相对统舱大通铺贵一些的头等舱。
头等舱区中间一条长走廊, 左右两边各有八间独立的小客房。每间客房两张床, 可以住两名乘客, 除了夫妻,男女不混住。
船头是船员室, 夜晚有人值守。船尾是头等舱的客厅和餐厅, 也有船员的值班室。
另外, 船头船尾各有一条楼梯通往下层, 但出入口有铁门, 晚上会上锁,其他层的客人上不来。
所以出现死者后,凶手直接被锁定在头等舱的乘客中。
因为死者的房间在中间,两头又有船员值班, 所以越靠两头的乘客,嫌疑越小。
这些背景,在前一千词通过主角视角带了出来, 同时出场的,还有死者以及几个有嫌疑的人物。
唔,这是埃莉诺的猜测。
悬疑推理小说嘛,总不会出现太多无关紧要的人物。
死者是个中年商人,生意似乎做得挺成功,手上戴着金表,口袋鼓鼓囊囊,一看就很有钱。
他性格暴躁,唯吾独尊,上船两天,就和好几名乘客发生了冲突,有一次甚至要跟人决斗,到处树敌。
仅这段描述,埃莉诺就想到了他被杀的两个原因——图财,和寻仇。
何况这个商人,犯了最重要的错误,他不仅公开宣称自己讨厌和别人住一间房,所以买了两张票,还说自己相信船上乘客都是体面人,晚上从不锁门。
这和告诉大家,只要你足够小心,就不会有人看见,来杀我吧!有什么区别?
太蠢了。
埃莉诺想,作者的设计也并不高明。
这样的故事,看到这里应该够了。
毕竟这篇文章的作者文笔算不上很好,只有简短精炼可以拿来夸耀。
但这时候的华人,大多会取一个英文名字,投稿也是英文名加姓氏。这篇文章的作者,同样取了英文名作为笔名,但她在投稿时,用的却是纯中文拼写。
虽然近两年杂志收稿限制越来越少,埃莉诺本人也没有种族歧视,但从现实角度说,她认为作者这么做有点冒险。
而敢于冒险,意味着她有足够的自信。
埃莉诺决定往下看。
上船的第三个夜晚,富商果然出了事。
次日清晨,有人注意到富商迟迟没有出现,去他房间敲门,却发现门被锁住了。想到富商说自己从不锁门,发现死者的人找到船员开锁。
但船上客房的门有两套锁,船员来后发现打不开,大家就知道,门是被从里面锁上了,于是用力踹门。
很快,门被踹开,里面的景象也出现在众人面前。
富商躺在属于他的那张床上,右边太阳穴处有一个血窟窿,而在他右手边,散落着一条染血的毛巾,毛巾下放,则是被掩住一半的没有编号的左轮手枪。
富商死了,他在深夜被人枪击而亡。
慢一步赶来的船长,在检查后说,宣布,这是一场谋杀伪装而成的自杀——富商是左利手,但手枪却落在了他的右手边,显然,凶手忽视了这一点。
但有人持不同意见,说富商房间窗户外的栏杆没有损坏痕迹,房门又从里面反锁,如果是谋杀,凶手怎么出去的?
埃莉诺想办法可多了,蒸汽船上客房的内锁,大多是旋转锁,用鱼线、铁丝,都能轻易制造出密室。
而则也是当前推理小说常见的密室手法,不新鲜了。
但小说背景是1649年,当时能算得上推理小说的作品,只有爱伦·坡的短篇,许多密室手法还没出现,更不必说广为人知。船上乘客自然想不出办法。
埃莉诺若有所思。
悬疑推理小说家,通常更倾向于将背景设定在接近现实的年代,因为这样更有代入感。
但现在看,安排在更早的年代也不错,主角是侦探,必然能勘破谜题,众人皆醉我独醒,读起来更有爽感。
只是这样的故事,更偏向于通俗小说,《
不过,
点,继续往后看。
经过医生检查(侦探小说里,总会有医生以各种理由出场),死三点之间,大家正在熟睡的时候。
这也解释了大家为什么没有听到枪声。
虽然枪口被毛巾包裹住了,但声音不会减弱太多,如果是大家浅眠的时候,夜深人静不可能没人听到。
也因为是后半夜,大家可以说都有不在场证明,但也可以说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船上没有侦探,但这天伊利湖上起了雾,客船无法再航行。而根据经验,这样的停留可能要的持续三五天。
为了避免人心惶惶,船长出面主持局面,开始挨个找人谈话。
谈话根据房间号来,凯西的客房在中间,所以离开死者房间后,她便回了房间休息。同房间的乘客被叫去谈话时,凯西检查了一遍行李,然后平静地合上了的行李箱。
看到这里,埃莉诺心里便隐隐有种预感。
等看到凯西走进船长休息室,坐下直接自爆:“杀死布朗先生的手枪是我的。”
不仅文章里的其他人瞪大了眼,埃莉诺也睁大了眼睛,她回头去看标题——伊利湖杀人事件,确实没有说主角是侦探还是凶手。
所以,主角是凶手?
不,应该不是。
如果她是凶手,跳出来自爆也太大胆了。
虽然如果这么写,主角最终能成功逃脱,反转应该会很精彩。但在制造出完美密室后,她实在没有自爆的必要,甚至可能画蛇添足。
因为她从来没对别人说过,自己行李中有手枪。
也不对,乘客上船要检查,客船公司应该知道她带了手枪。上船有枪,下船枪却没有了,嫌疑很大。
从这个角度看,她确实有跳出来承认枪为她所有的必要。
埃莉诺想,她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
故事里,震惊过后,医生很快想起凯西也和死者发生过冲突。
得知凯西准备前往加州,寻找失踪的哥哥,死者曾说淘金者都是蠢货,并恶毒揣测她哥哥已经死去。
凯西因此和他发生争吵,但他不仅不愿意道歉,还叫嚣她有本事就揍他。
有杀机,凶器也是她的,医生和船长对她的怀疑持续上升。
对此,凯西辩驳说她去加州的目的是寻找失踪的哥哥,圆母亲的遗愿,找到人前,她不可能动手杀人。
但医生和船长认为她的理由并不充分,人在愤怒的时候,很容易被冲昏头脑。
当然,她杀人的理由也没那么充分,问题主要还是凶器是她的。
凯西听后,便说知道是谁偷走了她的枪。
船长问是谁,凯西说出对方名字,是和她同一间客房的乘客琼斯小姐,对方看到过她行李箱里放着的手枪。
同时,她说昨晚特别困,而且平时睡眠很浅,可昨晚她什么动静都没有听到,明明她的房间离死者房间不远,所以怀疑自己昨晚被下了药。
凯西还说知道琼斯什么时候偷的枪,但没有证据,所以和她对峙前,想知道她来谈话时都说了什么。
船长和医生有点犹豫,但因为对真相的渴求,透露琼斯小姐也怀疑自己被下了药,至于其他的,她什么都没说。
凯西便问她的个人情况呢?住在哪里,家庭如何,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船长一一回答。
凯西听后,说希望能和她进行一场正面谈话。
谈话中,对凯西的指控,琼斯矢口否认,她说自己和布朗先生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他?
“因为你在撒谎。”
凯西说布朗处处张扬,仿佛生怕不知道自己有钱,但他的金表是假的,他的衣服是旧款,他很有可能是个假富豪。
船长和医生面露诧异,他们是刚才检查布朗先生的物品,发现他钱包里装的是废纸,才推测出他可能是假富豪。
凯西又说这是她之前的猜测,就在刚才,她想到了两个月前看过的一份报纸,上面报道了一名富商破产的事。
那名破产富商,也姓布朗,他们也都生活在宾夕法尼亚,所以她怀疑,布朗正是那名破产富商。
报纸上说布
朗破产前,为了挽回生意,欠了供应商不少货款,随着他破产,这些供应商也陆续跟着破产。
琼斯说自己家族早已没落,但她头上戴的帽子,系的丝巾,都是不久前的新款。但她的家庭确实没落了,否则她不会穿几年前的旧衣服。
她想,琼斯近几年的新衣服,应该是都卖或者当掉了。
再联想到后续新闻,布朗公司有一个姓琼斯的供应商,因为要不到欠债破产后跳楼自杀……凯西问琼斯,是不是那名供应商的女儿。
问完又提醒她,蒸汽船靠岸后,客船公司肯定会报案,就算她现在说不是,上岸后他们到底有没有关系,警方一查便知。
琼斯终于承认,自己确实是供应商的女儿。
她和布朗,有杀父之仇。
但她真的没有偷枪。
“这又是谎话。”
凯西再次拆穿她,直接说出她偷枪的时间,并说她当时解释自己去了洗手间。但实际上琼斯偷偷回了房间,打开了她的行李箱,并偷走了左轮手枪。
在琼斯辩驳时,她说自己刚才问过另一名乘客,对方看到她了。
读到这里,埃莉诺有些疑惑,她记得回到自己的房间后,直到被叫来谈话,凯西没有离开过房间。
果然,当琼斯痛哭着承认自己偷走了手枪。
船长询问她刚才不是说自己没有证据吗,怎么又突然有了人证?
她狡黠笑道:“我也撒谎了。”
到这里,故事戛然而止。
“就这么结束了?”
埃莉诺不死心地往后翻,反面光洁如新,什么都没有。
虽然从这个结局看,琼斯似乎就是凶手,密室形成原因也不难猜,无非是用了鱼线或者铁丝,通过门缝在外拨动锁舌。
但,琼斯真的是凶手吗?密室真的是用鱼线和铁丝制造的吗?
凯西和琼斯都说怀疑晚上被下了药是真的吗?还是琼斯在说谎,又或者,说谎的是凯西?
还有,头等舱有十六个房间,去掉死者的房间,还能住三十人。
按照剧情,这三十个人应该都有嫌疑,现在才问了一半,有嫌疑的人都没完全出场,故事就结束了?
另外就算两边离得远,死者左右加上对面也有四五个房间,难道这些房间的乘客,除了凯西二人,其他人睡觉都很沉?
又或者,他们也被下了药?
可什么办法,能给这么多人下药?
埃莉诺觉得,这个故事虽然结束了,但她心里的疑惑反而更多。可要说故事没写完,凶手又已经出来,杀人理由也比较充分。
枪杀也不需要蛮力,无法排除力气较小的女性。
至于没有解密部分,在这个年代,密室已经很难写出新意,就像她,看到是个密室,就猜到了可能的手法。
文章里要不要写明,其实没那么重要,毕竟《AHMM》收稿,比起推理解密,更看重悬疑反转。
结局戛然而止,留有遐想,反而更适合。
从悬念和反转上看,埃莉诺认为这个故事完成得不错。
尤其主角自爆凶器是她的那里,埃莉诺手笔瞬间竖起汗毛,整个胃口都被吊了起来。
仅凭这点,她就能让稿子过审。
埃莉诺也确实将《伊利湖杀人事件》放到了过稿那一摞,只是下班回到家,她总想起这个故事。
她觉得还没有结束。
这不是没可能的,很多新人会将长篇小说拆分成短篇连载,有成绩后,再寻求出版的机会。
她不管是在之前的杂志社,还是入职《AHMM》后,都有收到过拆分成短篇的稿子。
但把长篇拆成短篇,难度比直接写长篇和短篇更难,很多新人对故事的把控力也没有那么强,拆成的短篇,总是很难在一个篇章里做到有高潮有结局。
没有高潮,故事会显得很平,难以勾起读者的兴趣。没有结局,一看就是长篇,对杂志来说,万一连载效果不好,砍都不好砍。
所以长篇拆短篇的现象虽然普遍,但真正能过审并刊载出来的很少。
埃莉诺想,如果《伊利湖杀人事件》是长篇拆成的,作者的写作功底肯定不差。这样的人,会是新人吗?
可能不是新人。
以前很多杂志都有收稿限制,不仅华人,有色人种都很难在文坛出头。
她想,《伊利湖杀人事件》的作者,很可能是这个原因,一直寂寂无名。否则以她的能力,怎么都不该没有刊载过作品。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后面的故事维持现在的水准,如果后面的剧情急剧下滑,她对作者的评价会大打折扣。
此外,如果这个故事只有这么长,评价又会不同。
《伊利湖杀人事件》有亮眼的反转,但也可以看出作者文笔一般,如果故事只有这么长,她前面的猜测也会被推翻,作者大概率就是个新人。
可就算是新人,她在新人中也是比较有天赋的。
理论上来说,埃莉诺只是初审编辑,L.Y.杨是不是新人,有没有天赋,与她没有太大关系。
反正刊载过一篇文章后,她再投稿,信件会直接被转到沙利文那里。就算以后她大红大紫,经常被提起的也会是沙利文,而非她这个发现砂砾的人。
埃莉诺刚参加工作时,就发掘出好几块金子,但她真正声名鹊起,却是在她成为二审编辑后。
她早已认清现实,不会妄想L.Y.杨会因为这短暂的接触记住她,并对她心存感激。
所以她其实没必要深究,反正如果这是个长篇,且后面写得不错,她迟早能在自家杂志上看到故事后续。
但是,在看完这个故事后,埃莉诺心里有种强烈的预感——L.Y.杨可能是她摆脱目前工作困境的突破口。
她必须见L.Y.杨一面。
深夜,合上眼睛前,埃莉诺这么想着。
……
“乐怡,上午有你的电话。”从武馆回到家,还没进门,兰姐就从隔壁开门出来说。
杨乐怡回想了下自己的人际关系,只有文化社会打电话联系她,但最近她没有写华文小说,《阿珍的故事》也没到上市的时候,吴文轩不应该会联系她。
她掏出钥匙,边开锁边问:“电话那头有说是谁吗?”
“说了,但那边讲的是英文,是叫班尼特还是班尼路,我没太听懂。”
虽然在唐人街生活了几十年,但兰姐英语很差,不会说也不怎么会听,跟人交流都是说台山话。
反正在唐人街,会说台山话就够了。
杨乐怡停住开锁的动作,问:“那你记得号码吗?”
“号码有,我抄下来了。”兰姐递给杨乐怡一张便签,见她表情严肃,问,“这个电话很重要?”
“可能。”
“你什么时候回电话过去?”
“明天上午吧,我请假回来一趟。”
兰姐一想,略带歉意问:“真是很重要的电话呢,我是不是误了你的事?”
“没有,如果不是兰姨你接了电话,我可能都不知道对方联系我了。”杨乐怡笑了笑说,“请个假的事,你别放在心上。”
隔天上午,杨乐怡一到学校就去找罗西小姐请假。
公立小学本来就管得松,又是最后一学期,简单询问后得知杨乐怡有事,罗西就允了假。
杨乐怡回到家,敲开兰姐家的门,借用电话机照着报纸上的号码拨过去。
电话很快被接通,是个年轻女人,说:“这里是《AHMM》杂志社,请问你是?”
杨乐怡先介绍自己的笔名L.Y.杨,又说昨天晚上回来,得知她给自己打了电话,特意致电询问怎么回事。
年轻女人“噢”了声,说:“我叫埃莉诺·班尼特,我看过你的投稿,很不错,但我看这个故事似乎没有写完?”
“是的,这原本是一个长篇,我把它拆成了五个短篇。”
埃莉诺说:“好的,我想和你见一面,聊聊后面的内容,你今天有时间吗?”
“在哪里见面?”
“约在格林威治?那里有家咖啡不错,我们可以坐下喝杯咖啡。”
如果是三个月前,杨乐怡不一定会答应和陌生人见面,哪怕对
方声称是杂志社编辑,且听声音是个女人。
何况见面地点还在唐人街外面。
但经过三个月的训练,杨乐怡身体结实不少,力量变大了,跑得也更快。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她开始学学套路了。
虽然学的时间还不长,她不敢保证自己能撂倒一个成年男性,但发现情况不对,想脱身并不难。
杨乐怡应下,同意和对方见面。
出发前,杨乐怡简单做了些准备,她换了身衣服,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些,但又可以看出是未成年人。
然后她翻找出前阵子淘到的匕首,别在腰间。匕首不算很锋利,但用来防身绰绰有余。
从唐人街到格林威治,步行要走近半小时,杨乐怡选择搭乘地铁。
这时候纽约的地铁交通已经很发达,除了史泰登岛,其他行政区都有地铁线路,去哪里都很方便。
但地铁票价不便宜,从唐人街到格林威治要二十美分。
不过看看公交十五美分的票价,杨乐怡又觉得地铁不贵了,毕竟它速度更快,造假也更昂贵。
而且现在的地铁没有后来那么脏乱差,所以手头不紧的时候,杨乐怡更愿意坐地铁。
坐一站路,三五分钟,格林威治村就到了。
这里是艺术家中心,常来的大多是文艺青年,不少人打扮得非常前卫,就算是杨乐怡这个几十年后穿来的人,也被潮得有点风湿。
虽然是写小说的,但杨乐怡受不了潮人,一路绕着他们走。
好在见面的咖啡厅老板走落拓风,里面的顾客也大多是这个路线,杨乐怡站在门口逡巡一圈,没找到符合的人,便到角落找个位置坐下。
点咖啡坐了十来分钟,终于有符合的人进来。
那是个有着暗金色头发的年轻女人,皮肤片冷白,眼睛灰蓝,不大,但眼窝很深。她脸型偏长,鼻梁很直,细长,给人很利落的感觉。
杨乐怡对外国人了解不多,穿越后打交道比较多的是意大利人,她不太能从长相确定她是哪国人。
但如果她是埃莉诺·班尼特,杨乐怡想她至少会有英国血统。
当然这不重要,在发现她只有一个人后,杨乐怡便坐直了身体。果然,刚进来的女人逡巡一圈后,很快将目光落在了她身上。
但她似乎不太敢确认,看一眼便很快转过头,去看其他位置。
杨乐怡见状,挥了挥手说:“这里。”
年轻女人闻声再度将头转过来,上下打量杨乐怡,眼睛渐渐瞪大,走过来时声音里还满是不确定:“杨?”
杨乐怡伸出手,微笑着说:“班尼特小姐,我是L.Y.杨,《伊利湖杀人事件》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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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不确定这种算不算文中文,但想不到其他定义,就这么概括了。
后续文中文也会像这样类似解说的方式进行概述,不会模拟主角写的小说片段。
以及第二个故事文中文会比较多,篇幅大的话我会在提要中标注。
继续二十个红包,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