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我家夫君有点凶 糖炙 3264 2025-05-26 20:33:34

桃源村, 十多年前,一场旱灾,一次逃荒, 一场兵灾,一场瘟疫,不知道死去多少人。

当旱灾结束,兵灾停息, 桃源村活着的一些人, 陆陆续续回来。

在这个地方,是他们的根,有他们的房子和田地。

还有三年免税,对他们来说, 落叶归根。

也有一些人抓住机遇,赚了一些银钱,回到村子里,盖房子,修宗祠。

陈高山自从投军后,运气很不错, 蛮族兵败后, 他们被带去西边驻守, 旱灾后, 粮食紧张, 最后还是开战。

陈高山拿着沈意给的修炼功法, 实力从不入流,突破三流, 突破二流, 后来突破一流。

虽然不是什么大将军, 不过也升至前锋将。

掌控万人前锋队。

战争结束后,陈高山激流勇退,带着皇帝的赏赐,回到北境。

他被安排在北境边境位置驻守。

蛮族这次旱灾元气大伤,即使还有活着,没有个三五十年,绝对缓不过来。

山高皇帝远,陈高山认为这样安全很多。

不参与朝堂派系,至少可保他二三十年没事。

回到北境后,陈高山和他的副将求亲,两人年纪都不小,认识时,对方才二十岁,据说是北境这边大家族的哥儿。

所托非人,当家族因为灾荒落魄后,夫家露出獠牙,肚子里的孩子都被害死。

这哥儿也是个厉害的,当机立断和离,随后参军。

若不是哥儿,高度绝对不比陈高山差。

五年后,他们回到北境,陈高山求亲,黎翡答应陈高山结婚。

虽然陈高山认识的字没他多,读的书也没他多,甚至没他聪明,但是陈高山有一种让他安心的生活状态。

他们在一起同生共死五年,彼此了解,也同时,已经没有亲人。

每年,夏季末,当年逃荒的时间。

怀孕时,黎翡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来祭拜。

孩子出生后,他就带着孩子回到老家给父母兄弟祭拜,随后回到桃源村住上一两个月。

陈家老宅子,当时已经被火烧毁,就剩下泥墙。

当两人从上京城回来后,先是给黎翡亲人尸骨搬去祖坟。

随后两人就去了桃源村,按照陈高山的话,我有兄弟在外面,几个小崽崽,他认干儿子的。即使他们去了另外一片大陆,音信全无,但是,陈高山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所以,他要在桃源村盖房子,每年都要回来一趟,一旦兄弟和小崽崽回来,也好认门。

成亲五年,黎翡生了两个小子。

一个四岁,一个一岁。

桃源村的村民,曾经人口过千,是大村子。

如今虽然休养生息十年,依然有些萧条,人口不足四百。

很多都是小孩子,七八岁,五六岁,三四岁……

人口变少,土地变多,粮食就多一些。

家里孩子就可以多生几个,这样才不会被欺负。

林大这小子运气也不错,他跟着陈高山一起去参军,也修炼了功法,不过资质稍微差点。

到现在,他也仅仅是个二流武者。

曾经是千人队长。

后来受重伤,差点死在战场,随后激流勇退,拿着银子回老家买田盖房子,买铺面。

他阿爷年纪大了,没能活着回到家乡。

不过尸骨还是被阿爹和二弟带回来。

二弟在南边学了木匠手艺,现在是个不错的木匠,在城里打打家具,帮人修建房子做木工活。

娶了夫郎,有两个崽崽,小日子过的相当不错。

三弟学了武,跟着商队跑。

到现在也没有娶夫郎,到处乱跑。

林大看到村口的马车,一眼就知道谁会来了:“黎翡,你带崽崽回来。”

黎翡撩开车帘看向路边的林大笑道:“你也在村子里。”

“嗯,最近回来村子住一段时间,陈大哥没有回来?”林大询问。

黎翡抱着小儿子,大儿子脑袋冒出来,朝着眨巴大眼睛,去年见过一面,小家伙大概率是忘记了。

黎翡笑道:“他最近忙着训练,崽崽,喊林叔叔。”

“林叔叔。”小崽崽眨巴大眼睛朝着林大喊道。

林大听到后:“乖啊,下午林叔叔去山里给你们猎两只兔子,烤兔子吃。”

“好啊,好啊。”崽崽顿时开心起来。

陈家院子并不大,就原先基础上扩大了一倍。

是个四合院模样,凹字形的。

左边是四间大厢房,右边是一个马棚,一个茅房,一个洗澡间,一个柴房,两间仆人房。

大门对面,是厨房,堂屋,和储藏室。

中间位置有个小亭子,小亭子边上有个水井。

用水很方便,不过要盖着,小崽崽容易掉下去。

院门打开,两个仆人先去打扫。

黎翡看向站子亭子里逗崽崽的林大:“林大,沈意和秦墨回来过吗?”

林大听到后摇摇头:“没有。”

“他们去大陆那边,我听上京城的人说过,那海面,就至少要一年才能到达。都说修炼无水月,当初我听到有人说沈意和上京城林家有关系。我找人打听了,那边也没消息。”林大叹口气。

他们一起经历了逃荒,沈意那小子,运气是最好的,娶个夫郎,居然还是王爷家的。

这运气,他咋就没有,羡慕不来。

不过如今,得益于沈意给的功法,可以传世,他家如今小富,日子过的相当不错。

这是他逃荒前,想都不敢想的。

他家崽子,如今也在学堂读书,而且也跟着他练武,说不定哪天,也能去风云变化的京都闯荡一番。

黎翡看向林大:“最近几日你有没有什么感觉?”

林大听到后皱眉:“什么感觉?”

黎翡发现林大似乎没发现:“就是修炼,速度似乎加快了。”

这事情,他一间给老陈写信询问情况,但是身边人也没个有经验的,无法询问。

林大的功法来自于沈意,应该和他情况差不多才对。

倒是黎翡的小崽崽陈景云听到阿爹的话,眨巴眨巴大眼睛:“阿爹,崽崽觉得也变快了呢。”

黎翡,你个四岁的小崽崽,知道什么啊。

才刚修炼几个月而已。

内力大概率也就头发丝大,你能分辨出来?

林大听到黎翡的话,思考了一下:“我感觉修炼似乎更顺畅了,最近隐隐约约有突破的样子。”

十年了,他还不是一流高手,落后陈大哥太多。

资质不够,羡慕不来。

不过,相比于村子里其他人,他运气是真的好,沈意这个兄弟,够意思……

林大去山里猎兔子。

两只可不够,送黎翡两只,他家里崽崽也要吃上两只,得打好几只才行。

一艘飞舟,在暗一打控制下,缓缓降临在桃源村上空。

正坐在小亭子里晃脚丫的陈星云眨巴眨巴大眼睛,揉一揉,头顶上的小舟还在。

坐在席子上的弟弟,一岁的他也眨巴大眼睛看着天空,小舟不应该是在水上吗?

陈星云发现眨眼小舟也不消失,顿时大声喊道:“阿爹,阿爹,天空有个小船船……”

屋内的黎翡立刻跑出来。

看着村子上空悬浮的木船,这,难道是沈意和秦墨回来了?

沈意和秦墨,两人过足了瘾,这才慢吞吞收拾好,沈意看向秦墨:“我们是不是还忘记一件事情来着。”

秦墨看向沈意:“我们忘记了什么?”

九五这些暗卫,如今实力最强的也到化神,最弱的17号,也是结婴期大圆满了。

几个人迟早能修炼到渡劫期。

秦墨想了想,似乎没什么忘记了的。

最多,就是回东荒看看沈意的外祖家。

“老皇帝不是让我们照顾一下他孙子吗,我们是不是没记起来。”沈意开口。

秦墨看着沈意好笑道:“难为你十年了,才想起有这么个事情!”

秦齐。。。

谢谢,你可算想起我们了。

秦夜,老子都快死了。

中州,黑沙群岛,这边有很多各种矿物,每隔几十年,就会喷发一次火山。

火山带来各种矿产资源,要无数矿工去挖掘。

这地方环境恶劣,温度极高,随时可能回遇到喷发的高温气流,还时不时有妖兽袭击。

普通凡人没法在这种恶劣的地方生存。

没几年,各家掌控这里矿产的家族势力,就要去蛮荒之地带回来一流高手,先天高手回来挖矿。

即使这样,死亡率还是很高的。

十多年前,沈家从东荒带来的一批人,除了秦墨一行人逃出生天外,所有人都在矿洞中。

逃不掉,活不了。

他们被喂了毒药,没有每个月的解药,他们很快就会毒发痛苦死去。

当年四五百个人,如今还活着的,十不存一。

秦齐,和秦墨同辈份,是东莱国皇帝的孙子,秦夜,是东莱国皇帝的玄孙。

两人磕磕绊绊还是顽强的活下来。

他们有听说过秦墨和沈意大闹桃花岛,只要沈意和秦墨能闯出名堂,想起他们两个,他们一定可以得救。

有希望,就能够坚持。

十年过去,这些管理矿场的沈家修士,倒是并不阻止他们修炼。

但是没有后续功法,光修炼武功,想要以武入道,若不是天赋逆天,根本不可能。

好在,十年过去,中州灵气充足,这些矿工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身体被各种毒瘴侵蚀,势力还是有所增长。

比如秦齐,原本他才半步先天,如今,他已经是先天大圆满武者。

但是武者对上修士,压根没有任胜算。

仅仅是开光期修士,也不是他们这些先天武者可以对付的。

人家一只手可以对付他们十几个。

逃,就算逃出去,中毒的他们,一样活不了。

秦夜把背篓往地上一丢,他们住在矿洞里,安全的地盘都要靠抢夺。

“叔叔,我快坚持不下去了。”秦夜开口,此时的他和秦齐虽然都是先天大圆满武者,但却骨瘦如柴。

青黑的脸色,皮肤苍白,那是长时间没有见太阳的原因。

看着就很虚弱,一副命不久矣的样子。

秦齐伸手摸了摸侄子:“别放弃希望,他们一定来,要相信叔叔,坚持,只要我们坚持,我们一定可以得救的。”

“下船之前,我去找过沈意,沈意答应照顾我们的,只要他活下来,足够强,他想起我们,一定回来救我们,要相信叔叔。”秦齐说的急了,咳嗽几声。

隔壁洞穴是一个老人,和老人状态一样,他并非十年前东荒来客,而是五十多年前的东荒来客。

“别想了,你都说十年了,人家早忘记了。”老人嘲讽的开口。

当年他助爱人逃出去,结果,他被遗弃在这里,几十年了,他已经幕幕老矣,也没有人来救他。

那个没有心的人,他掏心挖肺,命都给了。

结果仅仅给他传了一长字条,让他一定要等着,可是几十年过去了,他还要如何等,他已经熬的油尽灯枯……

此时,有人找到天心学院。

高云把人带去小师叔祖的院子:“小师叔祖,这位道友想找您帮忙?”

桃夭夭看向面前脸色苍白的青年:“你有事?”

“我来自东荒,五十多年前的东荒,我们的人被那些大家族抓去挖矿,我知道沈意他们也来自东荒,我请求沈意救救这些老乡,我可以献上灵魂。”青年修士开口。

五十多年,他一个散修,经历无数次生死,依然才堪堪结丹期。在一些人眼中他已经是天才,可是,时间,他没有更多的时间,他们要死了,他得去救他们,不惜一切代价。

作者有话要说:

沈意:我这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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